辽宁省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了新房钥匙!”曾在低矮潮湿棚户房内住了20多年的辽宁省阜新市下岗工人李庆国,如今见到熟人朋友就激动地把这好消息告诉对方。2011年国庆节前夕,阜新市总投资32.8亿元、总面积243万平方米的棚改回迁楼全部竣工。这是辽宁省最大的国有工矿企业棚改工程,其建设任务占全省三分之一,涉及3.7万户保障居民。辽宁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陈政高曾一同为这里的回迁居民代表发放了钥匙。截至今年8月,辽宁省保障房开工率已达到国家下达指标的104.6%。对此,长期居住在国有工矿棚户区的居民喜出望外,他们称赞保障房建设为“咱们老百姓的希望工程、放心工程”!
政令畅通 精心构建保障机制
“你们市已开工多少面积?不要只强调客观原因,如再拖下去,我们将如何面对日夜企盼住上新房的棚户区居民……”这是辽宁省召开的一次保障房建设调度会上,陈政高与某市主管副市长的对话。一番询问,一番感慨,足以显示辽宁省委、省政府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决心与信心。
按照辽宁省政府与国家签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约定:2011年,辽宁省要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33.79万套。对此,省委、省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为让更多的棚户区居民受益,实际下达给各市的任务为40万套。
一项前所未有的艰巨任务,注定打响一场异常艰苦的攻坚战。王珉、陈政高对这一关乎民生的工程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及时作出部署,提出具体意见与要求。省政府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任组长,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市也都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落到实处,省政府领导与14个市领导签下责任状,要求各市层层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实施目标管理,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政策落实。3月份各市完成规划、选址和设计等前期工作,随后许多项目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保证资金,供足土地,精心构建支撑机制,是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给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重中之重。省发改委、财政厅积极筹集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多渠道完成筹集。其中,财政筹集180多亿元,通过银行贷款60多亿元,通过企业、个人和社会化运作筹集110亿元。作为第一大瓶颈的所需建设资金如期解决,紧接着围绕第二大瓶颈的土地供应也在各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很快顺利化解。今年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总需求为12至15平方公里。各市在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都将这一项目视为“一号民生工程”,承诺优先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并切实做到实行用地单列,应保尽保,地块不落实的坚决不予批准其他用地,并将所有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上。
抓好管理 精心构建效率机制
辽宁全年有效施工期仅几个月,为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又好又快的建设,辽宁省采取科学规划选址、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化管理以及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质量施工、高速度建设的有效措施,加快开工建设速度,从而超前完成国家提出的11月底全面开工的要求。
各地各部门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强力推进建设速度,不失时机地推出一系列新机制,确保工程进度快、效率高、质量好。该省先后制定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导则》、《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的通知》、《关于开展省优秀保障性安居工程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省、市对每个项目都实行工程质量专业监督,不准有遗漏。各地都普遍建立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
据了解,对正在建设中的安居工程,辽宁省住建厅前后组织力量检查了236个项目,检查招标代理机构83家、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8家。从总体上看,全省招标投标管理项目日趋规范,制度不断完善,各级监管部门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监管,特别是电子招投标的开展,有效地杜绝了围标、串标现象,遏制了假招标和补办手续的行为,为规范招投标的行为奠定了基础。各地各部门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绝不含糊,一抓到底、一查到底!已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6项工程及时下发了《督办整改通知单》;对其中2项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拟进行行政处罚。
在抓紧时间、加快进度完成国家任务的同时,安居工程的质量是否也同时得到保障?笔者通过实地采访得到了充分的印证。一些安居工程小区楼房普遍采用外墙苯板保温、节能型平开塑钢窗,室内安有房门、照明灯及洗浴设施等,达到了拎包即可入住的水准,从而减轻了棚户区居民入住的负担。
加强监督 精心构建督察机制
关系全省近40万户棚户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一号民生工程”,时刻牵动着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各市领导的心。在全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前,省纪委就出台了《关于印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全省各地严格贯彻执行。省政府决定从11月初开始,集中力量对各市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督察,及时掌握安居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全年任务。重点督察集中在4个方面: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房源筹集以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进展情况,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手续情况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省政府已于11月初正式组成7个督察小组,并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督察:听取各市自查情况的汇报,查询、审核资料;对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逐栋楼检查,对通过相对集中购买、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房源进行实地检查,对县(城市郊区)项目随机抽查。
11月中旬,笔者随同省督察小组,赴各地进行跟踪督察。所到之处,督察小组发现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没有任何使用不当现象。在葫芦岛市杨家杖子棚户区居民新搬进的家中,笔者见到了一位年近70岁的老人,一唠起房子,老人嘴乐得合不拢:“我太感谢党和政府了,如没有这样的好政策,像咱这样没有能力的贫困户,哪能住上这样的好房子!” (王献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