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系统治理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2008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紧紧围绕“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社会之优”这个中心,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系统治理、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强化教育增强实效,巩固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一是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将《准则》和《规定》纳入党员干部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分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坚持每个月向县级领导干部发两条廉政短信,每两个月发一封廉政公开信,组织2.32万多名党员干部到省、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4500多名领导干部到法院旁听违法典型案件审判。三是加强对换届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为换届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制度保障措施有力,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和体现市委的示范效应,先后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委常委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委常委会评议制度》等12个市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创新性文件,促进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工作机制,提高各级党委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相继出台了领导干部谈心制度、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工作人员考录的监督。三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对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和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努力打造优质软环境。四是理顺财政管理制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五是健全招投标交易制度。不断健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保证机制。
整合力量强化监督,促进权力运行阳光公开透明。一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严格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勤廉公示、审计监督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巡查工作制度。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综合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坚持党风巡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坚持巡查工作与勤廉公示工作相结合,坚持党风巡查与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全市全面启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四是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察,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五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新闻媒体联动的监督机制。
勇于探索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源头反腐防腐治理力度。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市级506项行政审批项目精简为8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72项减少至95项。二是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把行政处罚的弹性条款细化为具体的实施细则,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了公开选拔、公开选调、竞争上岗等制度。四是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了公务卡结算制度。五是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了“投、建、管”相分离,“借、用、还”一体化的有效机制。
突出重点纠风治乱,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二是不断加强和深化专项治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专项治理,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努力遏制腐败多发易发势头。三是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强化对强农惠农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资金用对用实用好。
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5年来,昆明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4149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2739件,立案757件,结案7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0多亿元。(昆季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