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七大以来,广东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提升决策执行力为目标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早,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也逐步摸索和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为近年来扩大内需促增长、珠三角规划纲要和廉洁办亚运等重大部署的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范围广、投入资金大、建设项目多,必须抓住四个关键环节:
在理念策略上突出事先预防。准确领会政策的立意、侧重和指向,正确区分政策的全局性与局部性、长远性与阶段性、授权性与禁止性的不同要求,明确监督重点。坚持关口前移、设防在先,提前介入项目运作,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增强前瞻性。
在力量依靠上引入现代科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政策执行实效、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分配流向等情况的实时跟踪。加大人才储备,在对重大项目、专业领域、复杂问题监督检查中引入专业人才,变粗放检查为精细检查,增强专业性。
在舆论引导上注重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布信息、释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开放性。
在效果保障上强化问责功能。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作风“庸懒散”等行为的问责力度,提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增强权威性。
以防止利益冲突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入强大助推动力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必将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此,要围绕防止利益冲突,深化四项改革:
厘清公私界限,深化利益公开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领导干部个人利益公开为核心的领导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公开事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范围,健全拒报、瞒报、虚报信息行为的惩处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压缩利益空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管,推进审批过程透明公开,最大限度遏制公共权力干预微观经济获利。
阻断利益输送,深化要素市场领域改革。紧紧抓住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三大重点,健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扩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范围;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加强对公共产品从生产到供应的全程监管,防止借提供公共产品之机寻租。
坚持有利必避,深化利益回避制度改革。健全公职人员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等利益回避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减少影响秉公用权的因素。加强利益回避程序性制度建设,以防止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为重点,将有利不避行为纳入重点监管的范畴。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监督制约,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廉洁制度环境
党的十七大以来,广东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个核心,出台反腐倡廉制度3400多项,初步形成以制度治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控财的具有广东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各级政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处于主导地位,政府调控职能得到强化的同时,权力对市场的干预会增多,寻租空间会变大。因此,必须建章立制解决四大问题:
构建权力对抗制约机制,解决权力配置失衡问题。针对当前权力结构中决策、执行、监督不平衡问题,划清权力运行边界,理顺权力主体关系,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规范,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建立廉政风险评估机制,解决权力预警失灵问题。以政策措施为着眼点,针对实施链条长、环节多的政策措施,科学评估廉政风险;以重点领域为着力点,突出对政府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以政府权力为着重点,强化对掌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要害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研判,在高风险节点上重点布控。
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解决权力行使失控问题。规范和公布权力行使范围、流程和时限,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对人财物等核心权力进行分解限制,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整合同级纪检监察、反贪、审计等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拓宽监督渠道,健全涉腐舆情的收集、处理、回应与宣传机制,引导群众和舆论健康有序开展监督。
完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解决权力导向失准问题。发挥政绩考核的导向功能,科学设定考核内容、指标、方法和程序,建立符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正确引导政府和公职人员将权力运用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任务上来。
以维护公平正义为重点增进民生福祉,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来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把“做大做好蛋糕”与“分好派好蛋糕”有机结合起来,把推动经济发展与创造公平正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造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幸福。
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腐败是对社会公正的严峻挑战。要突出打击重点,集中优势兵力精确打击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土地批租、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注重协同推进,抓大不放小,认真查处直接影响幸福感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受贿与行贿惩治并重,严厉惩治行贿行为,营造公平、廉洁、诚信的社会环境。
扎实推进社会建设,建立发展成果共享机制。利益分配不公是社会矛盾的重要诱因。要大力推进社会建设,做实基本民生,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缩小各阶层间的保障差距;保障底线民生,加快完善社会救济、社会慈善、最低生活保障线等制度,确保社会成员体面生活;关注热点民生,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劳动就业、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保障房建设等问题,使老百姓安居乐业。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治理重在预防和疏导。要建立重大决策社会参与机制,依法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完善纪检监察举报制度,探索推行重大案件举报人保护计划,保护群众举报积极性和安全性。创新群众信访工作机制,加大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着力构建以协商对话为主要手段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将社会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广东省委副书记 朱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