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利通区“一二三四”解民困、办实事、促和谐
宁夏利通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全区民政(扶贫、残联)工作,切实保障民生,办好实事,促进和谐。
推进一站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投入42万元,新建成8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了2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础设施,逐步实现了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领域进一步拓宽。
落实两项政策,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一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截止目前,为符合条件的2355户2514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10.54万元,为88户99名散居五保老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13.5万元,并完成96名散居五保对象增补上报工作,为4103名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二是落实孤残儿童抚养政策。为147户172名城乡事实孤儿审核发放养育津贴94.7万元,为31户36人城乡纯孤儿发放养育津贴29.5万元。
抓好三项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一是完善低保管理。坚持和完善低保“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11年底,全区在册城市低保户4440户8890人,其中:新增821户1152人,取消666户1315人,增补139户212人,降补387户517人;农村低保户7406户8812人,其中:新增994户1144人,取消427户449人,增补76户83人,降补89户94人。发放保障金3393.6万元,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加大医疗救助。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2011年,城乡医疗救助26507人,支付救助金755万元。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救助力度,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15万元,民政局机关临时救助37人,救助金额3.82万元。三是开展救灾救济。深入开展冬春灾民救助工作,救济困难群众1600户,发放救灾物资和生活救助金80万元;实施农村贫困大学生救助工程,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应届往届一本、二本大学生274人纳入救助,救助对象享受每月245元的救助,全年共发放救助金32.23万元。“两节”期间,对全区优抚对象、残疾人、军烈属、贫困党员、困难群众、新增拆迁户等困难群众6315户次进行慰问,发放各类慰问金210.23万元。利用助残日、人大评议、自治区领导调研等机会,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民族敬老院和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慰问,送去50寸等离子电视两台、床单被套等价值3万余元的慰问品。
实施四大项目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一是将扁担沟、金银滩镇的12个村列入自治区移民吊庄贫困村,识别贫困户1069户3469人,落实“双到扶贫工程”项目资金22万元,覆盖农户243户;二是精心组织实施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在已实施的4个互助资金项目村基础上,又争取将扁担沟镇双吉沟村、渠口村和金银滩镇灵白村、银新4个村列入到自治区发展村级互助资金项目村,使互助资金项目村增到8个,项目实施后预计利通区实施互助资金项目整合入股资金总额达到485万元。对4个项目村加大管理力度,完善管理程序,规范了档案和财务收支等。三是组织实施了“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完成了扁担沟镇南梁村1400米的渠道砌护工作,配套了相关基础设施。四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扶贫办的支持,将扁担沟镇黄沙窝、海子井、西沟沿、南梁、五里坡5个村列为自治区“十二五”期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安排资金80万元,实施了扁担沟镇黄沙窝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暨文化广场建设、五里坡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暨文化广场建设、西沟沿村9组道路硬化、海子井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改造,南梁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改造目,海子井村1组旧庄点改造6个项目。(作者 杨淑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