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完善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工作目标,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有序、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进行、规范管理、阳光处置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完善设施,推进交易活动有序开展
各类交易中心配备了先进的“数字化、智能化”的网络及电子监控系统,对进场交易活动进行全过程监控,所有开标评标厅均配置了投影仪、电脑、声像监控器等,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每天刻录保存音视频现场资料。对进入评标区域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证员、评委、行政监督等人员,实行手机统一保存,防止一切场外干扰,保证评标活动在全封闭的环境下进行,保证所有进场开评标活动均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对进场的所有评审专家均采取计算机软件随机抽取、语音通知及专家指纹进入方式,彻底杜绝专家抽取环节的人为干扰因素。目前,共录入评标专家75个专业,按涉及专业类别划分专家库人数达4000多人次。同时,还配置了房屋建筑工程及药品等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软件,实行电子化评标。目前,自治区大部分房屋建设工程、药品招标、汽车采购都采取了网上招标和电子化评标,节省了招标成本,避免了人为操作因素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建章立制,不断规范交易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交易市场和交易行为,自治区制定出台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代建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市场和交易中心活动以及交易中心工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改进交易中心业务运行规程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招投标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进场项目范围界定的通知》、《关于明确自治区招投标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有关制度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资格核验工作制度》、《规范进场备案工作制度》、《专家抽取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开评标现场见证制度》、《信誉档案建立制度》、《评标专家信誉评价的管理办法》、《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回访工作制度》、《服务行为准则》等制度,并规范了服务基本用语、仪容要求等,有效保障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同时,加强交易中心制度建设,通过对处室之间的职能划分,将过去处室各自为政的局面改为处室的有机联动与衔接,结合处室的岗位工作情况,找准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交易服务中心进场项目工作表”流程签署制度,实行中心工作大循环机制,责任到人,注重环节,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杜绝了工作漏洞和缺位、空位现象。建立了不良行为信誉公告制度,自治区10部门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不定期发布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行项目全程跟踪,从进场备案手续是否符合进场要求、公告及文件是否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开标评标现场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评标报告及中标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核验。针对项目派专人进行现场见证工作,如实记录开评标现场发现的问题,对各类违规现象不但记入信誉档案,还及时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委的行为,也使得一些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强化监督,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自治区建立了发改、监察、财政、交通、水利、卫生等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将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交易制度、交易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同时,自治区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挂牌招标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了对进场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核验工作,及时纠正了个别招标代理机构隐瞒资质等级的现象,严肃了进场秩序,严格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按资质范围代理业务;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了专家评委退出机制,对专家评委进行了培训,年终进行考核评价,及时清退不合格专家,补充专家专业分类人员;加强对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总承包企业和各类投资企业资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防止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发生;督促有关部门对进场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公证人员、招标人、投标人等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分别建立信誉档案,发现违规现象及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建立了进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情况显示牌,对代理机构是否遵守进场规定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公示,引起了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关注,有力促进了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操作。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招投标领域近年来成为腐败案件的多发地,也是重灾区,更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领域,自治区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信访举报260件,立案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研究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定了不准接受招标采购人或供应商的礼物、有价证券等;不准参加招标采购人或供应商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在招投标利益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以各种名义向招标采购人或供应商借用房屋、汽车及其他消费物品;不准利用工作及职务之便为自己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投标人(供应商)找关系托人说情,暗示评委和游说项目单位,影响中标结果;严格按照办事程序进行服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弄虚作假、违反程序而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招标活动,不得发生有效投诉等应该遵守的廉政纪律。设立各岗廉政风险控制点,通过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制作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记者 孙锋彪 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