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平远县严把水利建设施工单位“入门关”
进入冬季农田水利建设行动以来,广东省平远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积极配合水利主管部门,严把施工单位“入门关”,实施全程跟踪监督措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把冬季农田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实惠工程”。
据了解,平远县去冬农田水利建设投入1亿多元资金。为了切实把这些关系百姓民生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做好、做实,严防“劳民伤财”和“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平远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积极主动配合,扎实开展预防冬修农田水利建设职务犯罪工作。该县相关部门积极与县招投标中心建立联系工作制度,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前置程序。去冬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共参与招投标活动监督5次,为相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次,切实保障平远县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安全。如对仁居河堤围建设、农田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等60多家投标单位及个人进行查询时,发现某建筑企业等3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经通报有关单位,及时取消了其竞标资格。该县根据招投标工作的特点,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官分别参加对开标、唱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在招投标过程中, 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官参与审核招标公告各种数据的准确性,验证各投标单位施工资质,检查标书的密封性,针对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参加开标会,广泛听取招投标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严格监督各评委客观公正地评标,既为国家节约资金又促进工程质量的保证。在项目建设开工前,及时组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
此外,该县还注重加强对项目建设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今,在水利重点建设工程工地上经常可以见到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官的身影,工程项目部门和工程建设者普遍反映,有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监督预防,对国家投资放心,施工建设顺心,自己工作也安心。(广东省平远县纪委 钟金红 谢春开 凌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