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满意是最好的决策
——南昌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纪实
“市委、市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啊!”眼看家门口建起一个大面积的市民公园,家住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的李伟东大爷心情格外舒畅。原来,南昌市委、市政府为让群众满意,将红谷滩沿赣江5公里风光带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并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将原准备作为商业开发的5公里风光带改建成了市民公园。如今,这个公园成为南昌市的一张亮丽名片,吸引了广大市民和外地游客来此徜徉观光。
怎样作决策,作什么决策,为谁作决策,体现着一个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价值取向与行政能力。近年来,南昌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决策的依据,把制定决策、执行决策与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密切联系起来,使各项决策更加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广受好评。
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我每天上网第一件事就是登录市城管委的门户网站,查看最新的政策、措施等内容,希望这种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坚持下去。”南昌市民张玉琴对笔者说。
原来,该市2011年对“民情夜访”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发现很多企业和基层干部群众反映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为此,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就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暨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等多项措施,把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交给群众。
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开展政策咨询、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决策时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评审,决策后要向社会公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同时规定,对群众抵触情绪大的事项不能进入决策程序,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能作出决策,对未经风险评估的事项不得作出决策。
权责明确高效透明
“扯皮拖延、打折扣、执行走样,在一些决策实施过程中屡见不鲜。为避免出现这些现象,我们把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和矛盾化解机制、完善决策成效评估和纠错机制等,构建权责明确、高效透明的决策落实机制,使我们的工作尽可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卢作全如是说。
为搭建一个高效透明的决策落实平台,该市结合决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创新机制,让群众参与决策管理。比如,由市、县、乡干部组成派驻工作指导组,对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纠纷突出村、综合管理薄弱村等“三类村”进行整改,在村级全面推行议事决策“四议两公开”,使议事有群众参与、决策有群众意见、干事有群众支持。组织千名市、县、乡干部深入到农村、社区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活动;每周四晚上,组织县区、乡镇干部深入挂点村和社区开展“民情夜访”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推广“问题预警卡”、“责令纠错卡”、“违纪督办卡”、“整改到位卡”和“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四卡一书”制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通过这些举措,增强了干部的自律意识,各级干部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多了,推诿扯皮的少了。截至2011年底,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2896个,全部当面答复或限时解决,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考核严格纪律严明
为确保维护群众利益各项决策落实到位,南昌市连续两年开展了工作执行力情况考核,邀请市委委员、市直机关干部、经济发展环境监测员和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等八个层面代表人士,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各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评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确保执行决策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该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常规检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中,实现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2009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三个问题专项治理、土地领域专项治理和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对南昌县、新建县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626户、1049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252户、512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48个信访突出问题实行包案督办,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22人。
通过严格考核问责和严肃查办案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使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吴 华 周洪卫 刘丽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