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凤庆县抓制度建设 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机制体制
云南凤庆县积极抓好制度落实,助推惩防体系实施,不断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该县的实施办法,以软环境建设制度创新年为契机,研究制定《凤庆县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等五项制度。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财政管理、行政审批等制度改革。不定期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干部选拔使用、绩效考核、行政审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得到较好执行。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的规定,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三个关键环节,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去年初,县委、县政府分别与75个责任单位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将责任书的签订延伸到股室站所和干部职工,做到层层签订、层层落实,分工具体、责任明确。今天上午,在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对成绩突出的17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奖励,并签订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是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临沧市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三个严禁三个一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制定出台该县《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和基层干部履职行为。坚持廉政审核和廉政谈话等各项制度,积极开展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工作,与13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谈话26人次,对新提拔任用的44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核和廉政谈话,对2388 名个人、105 个先进集体评先推优、年度考核进行严格审查。
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外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各项制度改革,促进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规范。制定《凤庆县加强干部队伍培养、选拔、考核的意见》、《凤庆县乡科级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制约体系,有效防止和纠正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问题的发生。
五是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印发《凤庆县重大经济政策审批制度》、《凤庆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制度。全面完成县级单位和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 “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对专项资金投资严格遵循“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办法,不断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约束机制,切实加强源头防范。
六是认真执行效能监察各项制度。出台《凤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凤庆县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凤庆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推行行政问责、首问责任、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修订完善县委工作规则,推行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制定改善全县执法环境的意见,建立和推行移民工作常态化机制,有效的提升了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云南省凤庆县纪委宣教室 许灵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