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五方面明显成效
云南临沧市自2010年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推进临沧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为载体,通过“抓学习教育,促思想解放;抓深化改革,促职能转变;抓制度建设,促机制完善;抓政务公开,促监督强化;抓执纪问责,促作风改进”,使全市的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工作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明显成效。
行政审批事项有了大幅精减。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出发,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目标,遵循“依法行政、精简高效、重心下沉、便民利民”的原则,全面清理和精减了行政审批事项,使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424项精减到了63项,县(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精减到了100项以内。通过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服务职能,改善了行政环境。
行政审批流程得到不断优化。按照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的要求,开展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使全市保留下来的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压缩了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流程再造,其审批前置性条件平均减到了3项、申请材料减到了4项、审批环节减到了3个、办理时限减到了7个工作日,实现了行政审批提速提效。
集中授权审批服务基本落实。按照集中统一、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提高效能、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思路,推动进行了行政审批服务“二集中、五到位、四个一”改革:即“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原则上要把所有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该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审批机构、审批人员、审批权力、审批公章进入中心到位,实行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到目前为止,市级按要求应该进驻的24个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在中心设置了部门服务窗口,落实了工作人员,授予了审批权限,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各县(区)也不同程度地落实了此项工作,其中,临翔、云县、永德3个县(区)推进较快,进驻率达到100%。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逐步规范。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主体认真对其负责的行政执法内容、依据、处罚条款等进行了清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按从轻到重、由低到高的不同情况,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加以细化,普遍在省级主管部门制发基准的基础上细化了2个以上标准档次。目前,市级共有37个行政执法部门需要进行规范,其中,市档案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银监局、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7个部门统一执行省级规范基准,其余29个部门中,完成了12个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核认定,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开展了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环境。
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得到健全。目前,市级已建立了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翔、凤庆、永德、镇康、双江5个县(区)建立了政务服务管理局,明确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制定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云县、耿马、沧源3个县尚未建立政务服务管理局。临翔区、凤庆县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和管理制度;云县、耿马、永德、镇康、双江、沧源6个县尚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市8个县(区)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其中,临翔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全市政务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云南省临沧市纪委 许灵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