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乱,还土地一片新绿
核心提示:广东省河源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近一年,共出动车辆500多辆次、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关闭非法采矿点110多个,填平、捣毁沉淀池、浸液池共220个,收缴稀土矿产品1000多包及瓷土一批;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4个乡镇的5名分管领导和18名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严肃查处。
河源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铁腕治乱,还土地一片新绿
冯伯友 贺超雄 杨旋鹏
近日,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捣毁陂头镇贵塘村一非法采矿点,并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对该非法采矿点的厂房、水管、发电机、电线、蓄水池和稀土沉淀池等设施,进行彻底清理。这是河源市铁腕治乱“飓风”行动的“进行曲”。
去年7月,河源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市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提出“要以铁的决心打好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这场硬仗,以铁的手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自此,铁腕治乱的“飓风”行动在河源大地掀起。
铁腕治乱——掀起“飓风”行动
河源市矿产资源丰富。2011年该市矿产品工业总产值达35亿元,税收5.3亿元,矿业经济已成为该市经济产业支柱之一。近年来,随着国际矿产资源价格攀升,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人动了“歪念头”,不惜铤而走险偷挖盗采矿产资源。
“他们为了个人利益,用暴力强制性非法开采,村民利益受损、水土森林被破坏……”该市和平县长塘镇一位村民忧心忡忡地说。对此,去年7月,该市召开专题会议,拉开了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大幕,严打非法采矿行为,严惩不法分子。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在全市各县区以抓捕盗采、毁林违法分子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县(区)政府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非法采矿点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龙川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已关闭的矿点逐一进行排查;连平县发挥村级信息员、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和督察……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易发非法采矿点368个,已全部建立监管台账进行全天候监管。
“去年11月,和平县、龙川县非法采矿点顶风作案被曝光。督察组当天就将曝光的三个非法采矿点彻底封闭捣毁,并安排林业部门进行复绿。”该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说。
“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武器’,按照‘三不留一毁闭’,即‘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恢复地貌’的要求,坚决取缔非法采矿点;对为非法采矿充当‘保护伞’、‘黑后台’及违规参股办矿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严查处。”该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截至目前,该市共出动车辆500多辆次、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关闭非法采矿点110多个,抓获涉嫌非法采矿者10多人,网上通缉5人,填平、捣毁沉淀池、浸液池共220个,收缴稀土矿产品1000多包及瓷土一批,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4个乡镇的5名分管领导和18名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严肃查处。其中,涉及“保护伞”案件2宗2人,涉及商业贿赂案件3宗3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方圆规矩——构建防治机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2008年以来,该市成立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并先后制定《采矿权审批会审制度》、《采矿权登记管理规定》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问责制》等,规范采矿行为及秩序。该市对采矿权审批实行会审制度,规定所有采矿权登记审批事项都要进入政府行政审批监察网;全市所有部、省、市登记发证的矿山新立、延续、变更必须报市矿产资源委员会审定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我们还建立国土资源、林业、公安、环保、供电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成立村级矿产资源协管员队伍,构建了权责利相统一,横至市直各部门、纵至各村(居委会)的管理网络,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该市国土资源局一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该市还建立起矿产资源管理问责制、举报违法采矿奖励制、巡查报告责任制、持证矿山标识制、矿山协管员制等,并建立矿山(点)电子监察系统。
“整治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要重奖举报人并严格为之保密。‘飓风’行动中,干部一定要雷厉风行,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河源市委一位领导在“公仆微博”中写下这样一段话。
据悉,该市群众可通过“奥一网络问政平台”、河源“公仆信箱”和“公仆微博”等渠道,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举报非法采矿行为。目前,市、县国土部门均设立“12336”举报电话,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非法毁林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将及时交办县(区)国土资源局,或会同县(区)国土资源局及当地政府到举报点现场查处。查实举报,举报人最高可获4万元奖励。
此外,根据《河源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问责制的通知》,该市各县(区)先后建立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问责机制,分别与各乡镇签订《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责任书》,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与检察院签订预防职务犯罪承诺书,公开承诺不参与、不支持非法采矿行为。
为保证关闭后的非法采矿点及时复绿,该市于2010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地市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审专家库,开展“治理方案”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了13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审和备案工作,复绿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
据了解,该市今后将以“三铁”手腕继续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对全市现有持证矿山进行督察,严厉查处乱采、多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为采矿点建立台账,逐一把关;完善群众监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