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综述
忠诚使命树新风 惩防并举筑长城
——全国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综述
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惩防体系建设摆在税收工作突出位置,确立了税务系统“四个坚持、四个着力”的反腐倡廉基本工作思路,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六个推进”的工作任务,把构建惩防体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总局领导班子成员连续三年带队督导检查,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推动了全系统的惩防体系建设。通过全系统共同努力,初步搭建起具有税务特色的惩防体系“214”总体框架,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1年,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全系统有4040个单位获得前三名,占参评单位的67%,其中2705个单位获得第一名,比2008年增加1239个,税务部门行业形象显著提升,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成效得到广泛认可。当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95729亿元,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
制度与责任体系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保障
构建配套完备、管用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制度是根本,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约束百万税务大军的从税行为。先后制定和修订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等一批制度规定,基本形成了涵盖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责任与保障,配套完备、管用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构建责任明晰、落实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责任制是保障,依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主体。修订《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增强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主体和责任主体意识,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形成了责任明晰、落实到位,考核有标准、问责有依据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内控机制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载体
形成以内控机制为主体,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大预防工作格局。结合税务管理层级多、执法环境复杂、执法风险大、源头预防任务重要而紧迫的实际情况,2009年初,税务总局率先在机关推行部门内控机制。2010年向省级税务机关全面推行,2011年向市县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由部门内部控制向系统闭环控制、信息化防控不断深化,实现了“三年三步走”,在经济执法前沿的百万税务大军中初步形成了重点覆盖、过程防控的工作局面,构建了以内控机制为主体,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文化引领、科技支撑、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项工作机制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强力支撑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树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理念。针对国税系统垂直管理,点多、面广、线长,监督工作跨度大、任务重的特征,树立“制度、责任、阳光”的监督工作理念。2011年,总局公开选拔83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竞争职位多、参与人数多、群众关注度高。为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将监督关口前移。驻总局纪检组对选拔方案提出20条建议,对笔试、面试方案提出12条建议,均被采纳,先后有648人次参与监督,一批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脱颖而出,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广大干部的满意度。针对非常态条件下税收减免审批事项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制定印发《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
突出廉洁从税教育引导机制,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为发挥税务系统施教机构廉政教育主阵地作用,总局在扬州税务干部学院,辽宁和湖南税专,陕西、河南、江苏税务学校先后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形成了“一主两辅三区域”的廉政教育基地布局。每年在已命名的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培训的税务干部达5万多人次。开展融合革命传统、地域风格、历史文化与税务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到2011年底,全国税务系统有1675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坚持违纪违法查处惩戒机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清源功能。始终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有效预防的前提,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意见》,加大对系统查办案件工作指导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外查企业偷骗税的同时,内查税务干部受贿、渎职问题。从近年来本系统犯罪案件中选择100个典型案例,编撰《百案说法案例选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教。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案件暴露的问题,以案促管,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落实维权树廉纠风匡正机制,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制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对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在信息技术运行维护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负担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明察暗访、委托第三方调查、网上公述民评、走访纳税人、发放监督卡、税企廉政共建等活动,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2010年总局委托第三方调查中,35个城市国税系统满意度综合得分比2008年提高了2.93分。在2011年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税务系统有4040个单位获得前三名,占参评单位的67%,其中2705个单位获得第一名,比2008年增加1239个,税务部门行业形象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