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县严把“五关”确保援建项目安全高效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洛浦县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力量,突出重点,提前介入,跟踪监督,确保政策落实、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严把项目审批建设关。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管力度,推进项目高效实施。开辟援建项目审批和建设“绿色通道”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加强协作、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主动靠前,发挥主体作用。目前2011年援建29个援建项目已实施完成16个,续建13个项目于今年3月复工建设;2012年年初完成新建11个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并加强协作促进项目实施。同时,在项目前期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住建、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配合,对续建、新建项目,工程立项、规划审批、招投标、图纸等进行会审。年初,对16个续建、新建项目(交支票项目)进行会审,查找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因素15条,提出意见建议24条,要求所有援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都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
严把项目常态检查关。制定完善《洛浦县2012年援建项目监督检查细化表》,将督查任务细化到月,做到项目建设前有安排,建设中有检查,建设后有验收,实行全过程的检查和监控。一是规范设计变更。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注重研究,周密考虑施工条件,深化设计方案,对一些必要的变更,必须经过监理、设计、施工、业主共同签署后,方可实施;二是规范项目经理管理。对项目经理是否到场、是否持证挂靠等进行抽查,同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等管理进行暗访;三是规范现场签证。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要求现场签证必须有项目经理、监理、业主等几方签字确认,检查中注重与施工、监理日志进行对照核准。截止目前督查18次,发现整改问题8项。
严把资金使用管理关。实行“四制管理”。即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物资政府采购制、资金使用报账制、工程决算审计制,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规范资金物资管理,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收支对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2011年1.98亿元到位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明确工程款支付以审计部门核准数为准,确保援建资金安全。
严把项目廉政风险关。建立工程(项目)廉政文化建设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常委、纪检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工程(项目)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任主任,负责组织和开展廉政文化进项目、进工程等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在项目建设单位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查找腐败风险点为切入口,着力构建一线工作岗位和重点工作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管理机制。通过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查和风险评议,确定岗位廉政风险点37个,并将风险点进行分级,实行分级预警、分级管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41条。
严把问题整改落实关。结合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项目倒查台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跟踪问效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将项目建设的每一道程序置身于项目督查组的监督下运行,有效防止建设项目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力的问题。2012年北京市对口支援洛浦县续建、新建项目共27个,总投资5.6525亿元,其中:2012续建项目13个,总投资2.9289亿元;新建项目11个,总投资2.7236亿元,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新疆洛浦县纪委 戚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