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县完善自身建设机制锻造过硬纪检干部队伍
近年来,新疆洛浦县纪委始终把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程和长期任务,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自身建设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廉政勤政,锻造了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格实行资格准入机制,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洛浦县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明确了县纪委室主任、机关干部、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纪检干事选用条件,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往,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标准把好进人关,以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干部调配中,注重选调熟悉农经、财政、审计、工程预算、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干部。近3 年来,先后调整县纪委班子成员8名,调整乡镇纪委书记25名,通过竞争上岗和严格选拔配齐县纪委室主任8名、县直纪检书记(组长)8名,从基层选拔16名优秀干部到县纪委工作,配备基层专职纪检副书记和纪检干事42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年龄、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和合力进一步增强。
健全系统内部管理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将近年来建立和完善的干部管理、请示报告、工作例会、月述职述廉、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廉政谈话等30项工作制度和纪律、21项工作职责汇编印发至基层纪委(纪检组)和机关各室,将重要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结果予以公开,真正形成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培养人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八小时以外”管理模式,制定实行《洛浦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生活圈、交际圈”的行为进行严格要求。特别是结合本地区严峻复杂的稳定形势,及时制定实施《洛浦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一面旗帜作用的意见》,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
坚持教育培训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坚持落实每周半天学习和每月一次例会集中学习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打牢理论基础。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夯实思想政治基础。近年来先后开展了10多项专题教育活动,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800余人次。同时,制定了《洛浦县纪检监察机关2008-2012年干部培训规划》,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3年来县纪委自办业务培训班12期、培训770余人次,选调基层纪检干部在县纪委挂职培训18人次,选派新任职纪检干部(乡科级)和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87人次,拓宽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视野和知识面,有效提升了干部综合素质。
创新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勤政。制定实行《洛浦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实行事前警示监督、事中措施监督、事后回访监督,贯穿于日常管理和执纪办案的全过程,防止以纪谋私、以案谋私,建立起符合洛浦实际、富有特色的干部监督机制。聘请5名义务监督员和13名特邀监察员,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簿,广泛接受社会和办事群众监督,每年至少2次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履行职责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洛浦县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把各项工作指标进行科学设置和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把干部履职情况、工作实绩评价、民主评议结果等作为干部考核、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执纪、文明执纪、廉洁执纪。3年来县乡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98件、查办案件46件48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参与重点监督检查、项目审核、监督招投标等600多项(次),全部高质量完成任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从未发生过违纪行为,也从未收到过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投诉或举报,各项重点工作中均没有被一票否决或考核不合格的现象。
建立干部交流使用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出台《洛浦县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使用办法(试行)》,对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采取压任务、压担子的办法,进行培养锻炼;对年龄偏大、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对工作实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极大提高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近3年来,先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提拔重用21人,其中6人提拔重用为乡党委书记、9人提拔重用到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岗位、6人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系统外交流进入25人,系统内交流17人,目前全县85名纪检监察干部中,乡科级以上干部占39.5%,有多个工作岗位经历的干部占80%以上。
完善服务和保障群众权益机制,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忠实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发挥纪检监察干部表率作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基层调研指导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服务和保障群众权益机制,对一般事项安排专人即事即办、速办速决,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协调督办,对特殊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回访,畅通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3年来县、乡纪委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饮水卫生、出行不便、建房困难等问题160余件,直接受益群众达15200余人,为群众协调办理事项14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结合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县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活动,坚持开展爱民、助民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00余户、慰问物资2万余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勇敢,大公无私,单位和个人为受灾受难群众捐款捐物累计10余万元。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新疆洛浦县纪委 殷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