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
5月28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开展向白国轩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作为廊坊市纪委、监察局一名普通干部,白国轩患病16年,历经三次开颅手术,右耳失聪,右脸偏瘫,右眼视力模糊,仍恪尽职守,顽强地战斗在纪检监察工作一线。
扶贫四年,用自己的房子作担保给村民贷款,把儿子娶媳妇的钱拿来硬化村道……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国家级贫困县广宗县扶贫工作队队长陈继明,和村民一起施肥锄地挑大粪,发展大棚蔬菜、畜禽养殖,使北塘疃村民人均收入从1000元提升到8000元,被群众称为“永远不走的扶贫队”。
“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主题。”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的这一要求,始终激励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学习、勇于拼搏、再创佳绩。几年来,全省4个集体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9人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2人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嘉奖。与此同时,查办案件工作主要指标连续三年在全国名列前茅……
立马燕赵,再赋慷慨。河北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正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铮铮誓言。
敢为人先,收拢五指攥成拳
“原来看别人的脸色去监督,现在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对比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前后变化,枣强县县直第一纪工委书记赵群生深有感触。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收拢五指攥成拳,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重心下移,是河北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一大创举。
长期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受县纪委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普遍存在“监督不力、不利监督”等问题。改革前,派驻机构共有干部3291人,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六分之一,但是人员分散,平均每个派驻机构只有1.14人。
2007年7月,河北省印发《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撤销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重新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
通过改革,河北省172个县(市、区)共撤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3208个;新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1065个,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平均4.4人,工作力量大大加强。据统计,2009年,纪工委、监察分局共立案2783件,结案24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00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分别占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总数和处分人数的46.8%和48.2%。
“改革后,监督明显有力了。”衡水市监察局副局长侯海燕告诉记者,枣强县枣强镇北姚庄村群众多次反映村党支部书记冯某贪污挪用粮食直补款,一直没有得到处理。组建城关纪工委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查清了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改革远没有止步。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上台阶、上层次。”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商黎光告诉记者,5月3日,河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并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级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下一步还要立足农村实际,改革创新农村基层纪检组织的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省、市、县、乡、村、园区、国企、高校全覆盖。
争先创优,素质建设提能力
“可惜抢答器操作不利!”回忆起岗位技能竞赛决赛,沧州市纪委审理室主任郝五胜满脸遗憾。去年8月5日,河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岗位技能竞赛决赛在石家庄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此次竞赛共有1.5万余人参与,经过172个县(市、区)组织的初赛、11个设区市的预赛和第一阶段的决赛,共有6支队进入最终决赛。郝五胜所代表的沧州市最终获得了三等奖。
2009年至2011年,河北省用三年时间,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工程。
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着力提升领导能力。各级领导班子普遍修订了议事规则,完善了决策程序。3年来,共制定、修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制度1851项,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能力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立足岗位,大力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大规模的干部轮训,组织了业务性、实践性、对抗性强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据统计,全系统共开展各种岗位练兵、科技强兵活动2465次,参与人数达8.6万人次;推行重点业务岗位持证上岗,全省1.2万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资格考试。
“我们借鉴现代管理学理念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助推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承德市纪委副书记袁丽枝告诉记者,他们对委局各室及市直派驻机构所涉及的52项主要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制定《岗位责任体系工作手册》,使每个岗位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建立机关电子政务平台,将岗位责任体系、任务分解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嵌入电子政务系统当中,实现了岗位责任标准化、任务分解科学化、过程控制程序化、考核评价客观化。
“实行持证上岗,是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的必然选择。”沧州市纪委常委杨继勋告诉记者,2009年以来,沧州市着眼提升干部素质,实行全员考试、持证上岗。目前,全市已有1277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培训、考试和资格审查,取得初级纪检监察办案资格证书,27名考试不合格的办案人员被调整岗位。
创新机制,制度建设谋长远
“之前没敢想直接晋升副处长!”省纪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曹继强回忆起参加竞争上岗的经历依然感慨不已,“我在省纪委工作时间短,周围比我岁数大、资格老的同志很多,真的没敢想!”
省纪委干部室主任何志伟告诉记者,省纪委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仅2011年初,省纪委就采取竞争性选拔、竞争上岗、推荐选拔等方式,一次性提拔、调整了52名处级干部,占机关干部总数的四分之一。特别是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了13名室(处)副职,使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不仅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更激发了年轻干部务实干事的热情。臧胜业亲自与这52名同志进行集体谈话,勉励他们要“励志、博学、养成、自警”,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上午面试结束,不到12点就公布了成绩。我第一时间就打电话告诉了妻子和父母。”省纪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员张中伟2010年参加公开考试,由石家庄市平山县纪委选调到省纪委,回忆起面试时的场景依然激动不已。省纪委坚持凡进必考,把好入口关。在2010年的这次选调中,共有20名同志通过公开考试被选调到省纪委、监察厅和派驻机构工作。现在,他们已经成了业务骨干。
省纪委还创新干部培养机制,积极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2009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先后选派3批12名处级干部到基层挂职。“挂职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收获很大。”省纪委审理室主任李玉德告诉记者,2009年,他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副院长一年,分管刑事案件,跑遍了24个县(市、区)的基层法院。“现在认识问题的角度比过去更宽了,处理案件更加考虑政治、法纪、社会效果,组织协调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人用人的同时,省纪委、监察厅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形成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省纪委、监察厅出台《关于加强委厅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内部管理与监督的十项制度、措施》和《派驻机构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即“101”制度,对加强省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各派驻机构修改完善制度108项,新建制度193项,与“101”制度形成了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干部的从政行为。
省纪委、监察厅专门成立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纪委书记任组长,省纪委有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外界监督,从省人大、省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11个设区市纪委等聘请了30名特邀监督员,加强对委厅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并公开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加强自身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不断以改革创新精神打造钢铁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商黎光满怀信心地告诉记者。(记者 王新民 李志勇 李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