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念好信访案件办理的“三字经”
突出“查”,规定“八个自办”
2011年8月26日,随着南通通宝拍卖有限公司和南通国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房产移交协议书》上落笔签字,位于南通市主城区内,原在通宝拍卖有限公司名下价值千万余元、面积达1159.56平方米的国有房产终于被收归国有。
这笔资产之所以得以收回,源于2003年底南通市纪委信访室收到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该市某局在职干部职工违规投资入股拍卖行的问题。经查实后,该市纪委于2004年对违规入股作出清退处理,但由于多种原因,该拍卖行剩余国有资产的清算和收回问题一直久拖不决。对此,该市纪委办案人员一直没有放弃,并于2011年再次成立调查组,攻坚克难,终于成功结案。
“查办信访案件,既是信访举报部门最重要的职能,也能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的特点和优势。”南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建明说,“强化职能,放大优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追求查办信访案件的综合效果最大化,是我们坚持的方向。”去年,该市纪委信访室发函交办信访案件90件,直查快办信访案件32件,按期结案率达95.6%。
与此同时,该市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不断加大对信访件的自办力度,实行“八个自办”: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一律自办;领导明确批示由本机关有关职能室办理的一律自办;属县(市、区)纪委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的一律自办;实名举报、问题具体、可查性强,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的一律自办;问题重大、情况复杂,基层查处有困难的一律自办;基层办结后出现重复信访的一律自办;反映强烈、涉及全局、影响稳定的一律自办;不应下转的一律自办。
据统计,2008年以来,南通市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自收信访举报5814件,自办3060件,其中信访室办理966件。
强化“质”,实行提级审卷
南通市纪委副书记陈锋分管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多年,对查办案件质量的重要性深有体会:“案件的质量是根本。质量高,事半功倍;质量差,则事倍功半。着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特别是抓好初信初访的办理,能有效控制和减少重复上访等诸多问题的发生。”
为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该市创新实行信访案件提级审卷制度,即: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承办的信访案件全部报由县(市、区)纪委统一进行集体审卷。分管领导和信访室听取承办人员或承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信访件调查情况汇报后,对具体个案认真进行审卷,逐一提出意见,并跟踪检查落实到位情况。审卷情况定期通报,实施专项奖励,并纳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提级审卷制度的实行,有效把住了“三关”:办理时效关,该制度实行以来,该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初信初访按期办结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办理质量关,审核过程中对基层上报的信访案件材料,实行问题没有查清的不通过、事实证据材料不全的不通过、定性处理意见不当的不通过、程序手续不完备的不通过、卷宗不规范的不通过;处理落实关,对信访案件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限期落实到位。
据统计,2010年以来,该市共组织集体审卷243次,审查信访案件2212件,其中按期办结一次通过审卷的2036件,转立案595件,凡达不到办结要求的信访案件必须重新或补充调查,然后进行二次审卷。
注重“维”,调处不分内外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2012年6月6日,南通市城南新村居民陈锦祥给市纪委信访室送来一面锦旗。
事情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
前不久,市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市房产交易中心存在“设卡刁难”问题。市纪委领导非常重视,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要求有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
经调查后了解,举报人叫陈锦祥,现居住的房屋是由其母亲购买,其父母都已相继离世。2007年5月,陈锦祥的妻子去世,接着儿子又不幸患上了尿毒症。为了给孩子治病,他决定将所住的房屋出售。出售之前,陈锦祥首先要将父母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可市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其必须再做一份岳父岳母放弃产权的公证。陈锦祥对此很不理解,便给市纪委写了一封举报信。然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于陈锦祥的妻子是在前者母亲之后去世的,所以陈锦祥所继承的房产部分属于其夫妇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岳父岳母有继承权,所以如房产要过户到陈锦祥名下就必须再进行相应的公证。
市纪委信访室的同志一方面耐心地向陈锦祥解释相关政策;另一方面,考虑到其家庭十分困难,经与市司法局、房管局协调后,在为其办理手续收费上按有关规定给予其优惠照顾,令陈锦祥感动不已。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信访件中,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保障和困难求助等民生信访问题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是老百姓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考验。”南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庄中秋认为,办理信访件无论是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还是办理受理范围外老百姓需要解决的事,落脚点都在切实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上。
秉承这样的理念,南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为民排忧解难的力度,并将其纳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出专项、量化、细化要求。去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为群众解决各类实际问题159件。(朱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