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推行“三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云南省文山州全面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乡镇政务质询和村务监督员制度,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政、议政、督政,营造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入实施廉政承诺制度,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全州8县(市)组织实施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领导干部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拟定承诺内容,通过会议、电视、报刊、网站、公开栏等媒介向干部群众作出承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自觉履行承诺;领导干部按照承诺内容严格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不断规范从政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民意调查和个别访谈,将履行承诺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科学配置权力、促进决策科学民主的制度措施,促进了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如,麻栗坡县围绕规范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健全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社会旁听、资源性阳光招商等19项制度;马关县制定出台了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等17项制度。在实施廉政承诺过程中,有的县(市)将廉政承诺对象延伸到科级党员干部,部分县(市)还将廉政承诺对象扩大到乡(镇)站所负责人和村委会干部。
截至2011年12月,全州8个县(市)共有260名处级干部、215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承诺,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全面推行政务质询制度,干部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全州102个乡镇全面推行乡镇政务质询制度,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召开2次政务质询会议,会前30个工作日内由乡政府通过广播、海报等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质询议题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与村民代表座谈共同确定质询内容。
质询会议召开期间,由乡(镇)政府组成答复团面对面听取群众代表对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使用、征地拆迁、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等方面提出的质询,有的当场解决,有的限期办结,有的建立制度。会后,乡人大、乡纪委组成监督团对答复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答复问题落到实处。截至2011年12月,全州102个乡(镇)共召开政务质询会议123次,现场解决质询代表提出的问题1889个。各乡(镇)在实施政务质询制度过程中,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如,富宁县新华镇将政务质询会议安排到云桂铁路过境站点现场召开,邀请铁路建设部门参加质询大会,围绕铁路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资金补偿等内容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云桂铁路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受到了群众好评;砚山县盘龙乡健全完善了规范民主决策和管理的“双十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促进了政府决策公开透明。
2011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883件(次),与2010年同期相比下降20.31%。
三、稳步推进村务监督员制度,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
在全州951个村(社区)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员制度,由各村公开选聘,每村至少聘请2名,对村两委班子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向乡纪委提供群众信访线索,督促村委会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村务监督员报酬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解决。全州共聘请村务监督员2145名,大部分村务监督员能够正确履行职责,对村务公开、村级事务管理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向乡(镇)纪委提供群众信访线索,督促村委会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如,西畴县董马乡董马村的村务监督员上任以来,参与监督12个村小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参与讨论农村低保审批及资金发放等13次,为群众解决问题8件(次),发挥了收集社情民意、沟通干群关系、消除干群隔阂、促进村级民主管理的作用。(供稿 云南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