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效能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优质、安全、高效、廉洁完成,云南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局于近期派出三个监督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八县(区)和市本级责任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通过监督检查,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整体推进情况运行良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各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加快临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一是健全机构。均成立了由县(区)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城投公司、项目建设指挥部等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明确责任。认真按照县(区)政府负总责,城投公司、项目建设指挥部抓落实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三是齐抓共管。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了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严格程序,科学规划。各县(区)和市本级责任单位始终把规范运作贯穿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科学规划。一是严格建设程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范;二是落实管理“五制”。各项目均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合同制,切实加大对规划、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了程序规范、工程运行安全;三是科学合理布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布局、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功能配套等方面,都力求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在文化、教育、医疗、商业、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做到了统筹兼顾、统一规划,确保了各项公共设施配套齐全。
健全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控成本”的总体要求,各县(区)和市本级责任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推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各县(区)相继研究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对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及市场租金等作出了明文规定,并建立了保障性住房档案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促进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二是严格项目管理。市、县(区)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在项目建设中,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地推进了项目建设,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如临翔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巡查管理制度》、《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等14个内控制度,使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核算(概、决算)制度,设立基本建设专用账户,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以及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情况的发生,切实做到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并自觉接受社会、媒体监督;四是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坚持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配齐专职质监员,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五是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了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严格控制成本。在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的前提下,切实优化工程设计,加强项目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严控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建设成本,确保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的2011年建设项目必须在2012年12月底基本完成、2012年建设项目12月底前完成投资60%的目标要求,市、县(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责任主体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加大融资力度。市政府积极协调,搭建融资平台,促成市城投公司与国开行签订30亿元贷款合同,为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党委、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年度重大工作事项作为重点督查、重点考核内容,建立了挂钩联系、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和约谈问责等制度,成立了以人大、政协或纪委领导牵头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工作方式,切实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严肃处理。市、县(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建立“旬跟踪、月通报、季考评”的跟踪督查制度,全面督查工程进展、政策落实、资金到位、建设质量等情况,确保了项目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进度管理。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方法,制定围绕目标抓重点、倒排工期抓进度、转变作风抓落实等多项措施,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调度、督查和问责制度,落实目标责任,精心组织施工,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推进;五是创新建设模式。各县(区)广泛采取“政府主导、政企共建、商品房项目配建、企业代建”等不同方式,与有实力的企业签订集投、融、建、管、营为一体的建设合作协议,共同推进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目前,云县、耿马县、永德县已和云南建工集团签订合作协议,临翔区与腾达公司和泛华林业集团签订合作协议。
2011年,市政府下达八县(区)和市本级责任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34296套(其中:廉租房14796套、公租房19500套),总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5.4亿元;截止2012年5月15日,全市实际到位项目建设资金27.94亿元。2012年市政府下达八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8000套(廉租房12000套、公租房6000套),要求2012年底完成投资60%以上;截止5月15日,沧源县、永德县、镇康县、临翔区共有938套开工建设,其余各县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和与企业商签建设合作协议等前期工作。(许灵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