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磁县“四步流程法”规范农村事务管理
今年以来,河北省磁县以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同时,依据党的农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四议两公开”,实施内容、操作、监督、服务“四步流程法”,将村级事务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有序、统一的规范化管理过程。
第一步:细化内容——让管理具有针对性。
村级事务管理涉及农村方方面面,其内容是否详实具体,有针对性,直接决定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水平。为此,县纪委出台了《磁县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将村级事务管理内容细化量化具体化,确定为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他村政事务等5大类、22个小项: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村委会选举、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务决策、农村财务收支、土地征用、土地补偿款分配、固定资产处置、资源项目发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林木采伐、村务(党务)公开、民主议政、宅基地发放、农村公益事业、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低保户确定和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计划生育、新农合、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等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特别对农村“三资”的“资金、资产、资源”予以详细的明确。资金包括村集体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利润、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国家及上级拨入的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资金收入、从外争取资金收入以及其它收入等村集体所有收入;资产包括村集体拥有或以投资、贷款和劳动积累形成的,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村集体接受捐赠、资助、奖励等形成的资产,以及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固定资产;资源包括村集体土地、林地、果园、荒地、滩涂、水面、矿产等自然资源及具有开发价值的规划区域等资产性资源。
第二步:严格程序——让操作具有可行性。
在明确管理内容的基础上,根据19个乡镇、376个村的实际情况,重点建立了“村两委干部管理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级事务管理制度”、“村务(党务)公开制度”等12项村级事务管理程序制度,使村级事务管理有据可依、有所遵循。
一是建好村级队伍。结合村“两委”换届,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处事公道,懂政策、善协调,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选进村两委和村监会,确保程序严、选准人,使村级事务有人管理、有人监督。同时,严格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通过学习培训、任前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措施,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他们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奠定人力基础。
二是实施民主决策。对“三重一大”等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落实党支部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对讨论决定的所有事项,形成书面记录,妥善保存并报乡镇备案。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实施;违背村民意愿擅自实施的,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规范经济活动。对农村“三资”。建立健全了“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资金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台账、评估、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等资产管理制度、“核实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征地审批、占用耕地补偿、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土地收益分配、基本农田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征地补偿费发放公示”等资源管理制度,保障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促进了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对经济活动。凡属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建设工程承包发包、对外投资,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履行“集体研究、组织听证、审核审查、村民表决、鉴证备案、公开公示、整理归档、监督履约”8个程序,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对农村债务。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预决算、日常开支备用金、重大项目支出监督等制度,全面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禁通过借、贷、集等途径弥补非生产性开支资金缺口,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从而保障了村民对“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五权”落实到位。
四是深化“三务”公开。统一了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流程模式,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让群众面对面地参与重要决策,就一些关心的重大问题和有疑虑的问题,向村干部提问、质询或提出意见建议,保证公开及时、全面、到位。比如,村级建设项目投资额的变更,村务公开流程要求随时公开3项内容:工程量、设计变更的依据规定和村监会审查结果;工程量的详细清单和设计变更图表;工程量、设计变更的批准情况。
第三步:全程跟踪——让监督具有连续性。
整合村民理财小组、群众监督小组等组织,在全县376个村分别建立了与村“两委”并列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定工作流程图,明确了村监会的8项职责、5项权力、6项义务和村级事务监督工作的10个关键环节、52项监督要点,要求村监会全面履行对村内重要事务的知情权、调查权、监督权、建议权和反映权,变“事后盘点”为“全程跟踪”,变“单项监督”为“全程管控”,改变了以往事后监督的“马后炮”,有效解决了村级事务“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等问题。比如,对村级事务决策的监督,根据决策方案谋划、形成决议、操作实施三个环节,做到事先超前监控,即村监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决策的全过程,对不合制度规定或不合民意的决策及时提出异议,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表决;事中跟踪监督,即参与决策执行过程,抵制不符合制度规定和有悖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村务行为;事后检查督导,即做好事后财务收支、资产处置和重大投资行为的审查、督促、公示等工作,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村监会及时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全程监督问题的整改和工作的落实。如针对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财务收支凭证,经村监会集体审查决定,不予报销入帐。
第四步:硬件保障——让服务具有实效性。
全县19个乡(镇)、376个村普遍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工作室,做到了服务大厅、中心标牌、咨询电话、服务手册、办公设备、工作经费、办事指南、岗位公示、问询等候、民事代办告示牌等硬件设施全部到位,对劳动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等民生问题以及矛盾纠纷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式服务”,推出公开承诺制、首接负责制和预约服务、登门服务等举措,使农民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化解了信访矛盾,维护了和谐稳定。今年1-6月,全县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达到4亿元,大量事关“三农”的好事、实事得到推进,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信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2.5%。(供稿 河北省磁县纪委 王天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