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检察院多措并举深化检务公开
宁夏吴忠市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不断创新检务公开形式,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内容,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更加充分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将外网建设成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平台,继续推进网站功能的深度开发,逐步实现检察职能介绍、工作情况通报、工作信息发布、诉讼信息查询、控申举报受理、法律法规检索、法律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反馈、网络舆论引导等功能,并做到及时更新。积极与区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院内各部门设立信息联络员,及时提供宣传信息; 加强网络日常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二 、认真落实“检察开放日”制度。根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重点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和队伍情况、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展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服务科学发展、关注保障民生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的成果,以及服务大局特别是在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理解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在邀请参加人员上,既要有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又要尽可能多的请普通群众参加,近距离地感知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在开放方式上,通过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册、播放视频、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
三 、认真做好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工作。细化和拓展“一案三卡”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制作检察机关统一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 ,办案人员在首次讯(询)问案件当事人时,主动出示《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 ,并请当事人签字,一式两份,相关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存档备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分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卡、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卡。权利义务告知的具体内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提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导检查落实。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与案卷对照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 、积极开展案件办理情况依法公开查询。在控申接访大厅设立专门的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服务台,负责受理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的查询申请,并报分管有关业务工作的副检察长批准,由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查询服务。为了更进一步规范管理,深化检务公开,今年3月我们又设立了案件管理中心,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案件的受理和分发,同时在案件管理中心大厅设立电子大屏幕,滚动播出所有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设立电子阅卷室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增强了透明度。
五、全面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在办理法律监督案件中,对决定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和审查改变原鉴定结论的案件,以及对涉检信访维持原处理决定的案件,在制作检察文书时,全面推行说理答疑,切实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认真落实《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 ,注重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等相关人员的执业权利,为律师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调查取证等提供便利条件。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既通报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又对社会关注的案件、拟作出的重大部署和服务大局的意见、办理民生问题的打算等,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活动。
八 、深入开展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答询工作。严格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 》 ,进一步明确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答询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调研了解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通过公开审查听证答询得以妥善处理、取得良好效果的申诉案件,及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今年6月我们通过推荐评选出33个精品案例和7个优秀法律文书编印成“吴忠市检察机关2011年度精神案件汇编”。
九 、开通微博。坚持“忠诚、公正、文明、清廉” 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三个至上”、“四个忠于”、“检察六观”、“六个有机统一”为核心内容,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在新浪官方微博上实名开通微博,关注涉检相关问题,以检察官文化生活为内容展示丰富多彩的检察生活和有血有肉的检察官形象,更好履行检察职能,延伸办案效果,推进检务公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基层检察院开通手机报,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活动、重大典型案件和阶段性工作情况等,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供稿 宁夏吴忠市第二纪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