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廉政监理为扶贫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装上“安全阀”
近年来,湖南省凤凰县围绕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项目注水申报、小题大做、“报大数”、监管缺失等问题漏洞,积极探索改革监管措施,重点对扶贫项目立项申报、实施对象、招投标、建设、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推行扶贫项目廉政监理机制,盯紧武陵山区区域扶贫开发的“钱袋子”,拧紧工程建设“安全阀”,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给力“腊尔山高寒山区”群众脱贫解困。2011年来,投入1个多亿资金,在腊尔山地区实施了2575户农村危房改造、41条91.315公里村组公路建设、7处农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65个村农网改造及中小学校建设等项目工程。
一是引入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对于腊尔山地区扶贫项目投资能否作数,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专家评审来裁定,并强调在县纪委监察局和县项目工程廉政监察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这四个铁定环节始终贯穿腊尔山地区扶贫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该不该搞,搞什么,在哪里稿,该怎么搞,究竟该花多少钱,则由评审中心的专家们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逐村逐地核查评估后再进行集体裁决;对于预算乡镇有关项目资金的拨付申请,国库支付局只认评审中心的结论。按照概算不能突破计划、预算不能突破概算、决算不能突破预算、结算不能突破决算的“四不突破”原则,县扶贫投资项目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概预算层层过筛,决、结算道道过滤,排除一切阻力,堵住一切可能发生的漏洞,使项目得以实施。材料显示:2011年凤凰县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数据改动了三次,3月3日的4336户,3月25日的3286户,4月9日的2575户,这些数据的改动得益于专家评审制度的引入。
二是建立健全了项目公开公示制。坚持 “群众自愿、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总体安排、分步实施、透明公开”的原则,采用村向乡镇申报、乡镇向县申报自下而上的申报方式,对启动实施的危房改造、村组道路、饮水安全、农网改造等项目工程建设计划、资金额度在县、乡镇、村三级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部公开公示,实行一路一档、一户一卡、一村一簿、一乡一册规范化管理,全面建立了起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提高了扶贫项目、资金安排透明度,让民生工程成为真正的“阳光工程”。
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是凤凰县扶贫项目廉政监理一个突出亮点。县委、县政府对涉及腊尔山地区扶贫先行先试示范点的县直单位和乡镇作出明确要求:扶贫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计划分配、拨付使用等程序,必须接受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监督;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实行会签制,未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会签,单位财务不得办理拨付手续;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必须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监督管理,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在财政专户内封闭运行和专款专用;扶贫专项资金监督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应及时制止并督促单位予以纠正,如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同时,出台了《腊尔山高寒山区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实施细则》、《凤凰县扶贫产业开发项目的管理办法》、《关于实行强农惠农资金四级联动公开的意见》、《凤凰县腊尔山高寒山区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以文件方式强调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从项目工程前期工作环节关,实施阶段环节,竣工阶段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紧抓项目工程每一个廉政风险点,有效杜绝一切腐败行为的可能发生。
四是推行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行政问责制。以落实责任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主线,以严肃问责为保证,创新构建了“责任+机制+问责”工作模式,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在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方面,对出现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重要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或落空等十种情形的进行问责;对因本单位及其主管领导、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组织不力、协调不够等主观因素直接影响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的等十五种情形进行问责。问责的方式有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派驻工作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建议免职、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13种。2011年,县项目工程廉政监理领导小组对禾库镇党委、政府班子及补丁村村主干因该镇补丁村“注水”上报项目数据等问题进行了问责;对腊尔山镇某村支书虚报3户危房改造户套取资金3万元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供稿 湖南省凤凰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