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市赫山法院六举措推进司法公开 打造“阳光法院”
近年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法院紧紧围绕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着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积极打造“阳光法院”,该院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认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攀升。今年4月该院被省高院评定为全省第一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一是坚持立案公开。在赫山法院的立案大厅摆放着审判流程简明示意图,通过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网站和发放《诉讼须知》,公布各类案件立案标准、立案流程、诉讼(执行)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诉讼风险须知,扎实做好诉讼引导和指导,让当事人踏进法院的第一步,就能直观地了解整个诉讼进程。当事人起诉材料、手续不全的,立案工作人员尽量做到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手续。能够当场补齐的,立案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当场补齐。对于不予受理的,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
二是坚持庭审公开。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于开庭三日前公告开庭信息,旁听人员经过安全检查后进入法庭旁听;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公开开庭的案件允许媒体记者、当事人近亲属和公众旁听;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社会组织代表、群众代表、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能当庭认证的,当庭认证。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在召开审委会三日之前向当事人宣布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在召开审判委员会之前向当事人公开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情况,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的权利。实行刑事案件量刑情节和理由公开,2009年赫山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对量刑情节和量刑理由进行公开审查,并在裁判文书中阐明量刑理由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三是坚持执行公开。赫山法院公开执行工作流程,强化执行事项告知义务,让当事人了解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依据、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及时公开执行人员的情况及联络方式。执行人员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及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事项以及执行中的其他重大进展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让当事人全程了解财产调查,强制措施,财产处置,执行听证,执行结果以及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准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和对执行人人员的监督权。
四是坚持听证公开。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听证之前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公告听证的事由、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必须实行听证。对案外人异议而不予执行的申请、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采取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查。
五是坚持文书公开。赫山法院通过司法技能大比武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规范庭审和文书制作,要求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表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的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论理与解释过程,做到说理公开并对权利救济方式做出了明确的提示,所有法律文书都附有法律条文,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更加直观的理解和法律文书。积极推行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工作,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均在赫山法院外网上公开发布。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按照有关规定将审理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
六是坚持审务公开。赫山法院了制定关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委会委员参加开庭旁听的规定,要求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审委会委员必须旁听审案,确保审委会委员正确了解案情做出正确裁判;开展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形象监督员旁听审案活动,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加强巡回审判,在农贸市场、社区人员集中地或农田甚至当时人家中开展立案,咨询、调解、开庭等审判活动,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司法宣传活动和恳谈活动,制作司法公开宣传板,挂贴在人流集中区,并以现场讲解,上门上课,开展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加强普法宣传,通过与群众直接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让他们切身体会司法的人文关怀就在身边。在法院网站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 向社会和公众通报法院工作。(供稿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纪委 江望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