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永县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量化监察
为全面掌握当前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深入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突出问题,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促进重点项目责任制落实,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纪委监察局和县优化办特制定重点项目建设量化监察办法,对该县所有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效能监察。
一是重点项目许可审批办理情况。加强对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首先,严格执行市、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情况,看是否存在继续实施未经县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年检年审及其它管理服务事项等问题;其次,推进办事提速情况,看是否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审批(办事)提速的要求,做到审批(办事)期限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缩短1/3后,再缩短1/3(一般项目随到随办,复杂项目办理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别复杂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再次,实行全程代理制和并联审批制,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全程监控,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的实施情况;最后,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回访制度的情况,审批过程中的信息公示、办事程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重点项目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省、市、县有关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一是督查重点项目有关税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第二是督查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执行情况;第三是督查规范对重点项目检查、收费、执法、处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是重点项目排忧解难和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服务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一是检查是否制订了服务重点项目的专项工作方案;第二是检查优质服务措施的落实及服务实效情况,为重点项目代办有关审批手续、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维护项目施工环境等方面的排忧解难情况;第三是检查重点项目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相关单位的及时解决;第四是检查在服务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四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各个节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一是检查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第二是检查重点项目投资进度和工程实物量完成情况;第三是深入项目建设场地及项目责任单位,检查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等责任落实情况。
五是重点项目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一是检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扰乱经济秩序和损害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的“三强”行为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重点项目正当权益的部门“四乱”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第二是检查“经济环境110”是否充分履行职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打击和处理“三强”行为,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第三是检查相关责任单位是否积极帮助重点项目协调解决“三强”行为、坚决抵制“四乱”行为,维护重点项目合法权益。
六是重点项目日常调度情况。加强对重点项目日常调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各责任单位是否重视重点项目日常调度工作,第一,是否制定并落实服务重点项目日常调度例会制度;第二,对重点项目存在的各种困难及问题等情况是否组织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措施;第三,对问题解决情况是否回访督查,确保解决到位。
七是重点项目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重点工程建设环境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湘纪发〔2011〕18号)精神,首先,检查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严格的、操作性强的重点项目优化环境和效能建设责任制;其次,检查相关责任单位是否认真搜集、梳理所联系的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再次,检查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是否落实整改措施将问题整改到位。
对以上七项效能监察内容实行表格化,在实际效能监察中就以表格来量化考核,有不有问题在表格上就能很快体现出来,同时,能更快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提出整改和督促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供稿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纪委监察局 卢加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