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实招硬举创新公务接待机制
为切实杜绝公款吃喝之风,从制度上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源头上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湖南省嘉禾县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有效堵塞公务接待中的漏洞。
一、统一标准,定额管理
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按统一的公务接待政策执行,统一接待项目,统一接待标准。
在接待项目上,规定只有在接待来客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公款消费项目,才能纳入公务接待费统计范围,具体包括用餐(含酒水钦料、水果、烟等副食品)、休闲、土特产、纪念品等。
在接待标准上,实行接待总额指标化管理和具体接待定额管理。指标化管理,即各单位年度接待指标由县廉洁自律领导小组结合单位职能特点统一核定,各单位须在年度控制指标范围内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定额管理,即明确来人来客的接待标准和具体费用,如县外交流走访来客、县内来客接待的陪同用餐人员控制在3人以内,用餐标准限定在30元/人(含酒水)以内;上级来客接待,伙食标准省部级领导每人每天120元,厅级领导每人每天85元,处级领导每人每天75元,酒水标准原则上用本地土酒接待,如遇特殊情况上高档酒水需分管接待的县领导批准。
二、完善程序,跟踪监督
严格公务接待的财务报账管理,完善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工作机制,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财务管理模式,规定财务报账实行“五人会审制”,即报账的发票必须依次由经办人签字、证明人证明、业务分管领导证实、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员)审核并签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批。
为加强监督,该县大胆探索“三公”消费公开机制建设,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极力促进公务接待支出等“三公”消费的公开透明。同时,该县在财政局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天内将各单位上季度的公务接待费用报帐情况抄送该单位内部通报,并报送县廉洁办。县廉洁办定期不定期地对单位接待费开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每年对本单位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内查,在单位内部公布内查结果,并将内查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县廉洁办。
三、严明纪律,奖优罚劣
为确保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进,该县明确八项纪律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二是县内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吃请,铺张浪费;三是各乡镇公务接待必须安排在乡镇机关食堂;四是县属行政事业单位有食堂的,以食堂接待为主,无食堂的单位,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接待管理;五是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公务接待;六是禁止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着工作制服的公共场合饮酒,禁止发生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七是公务接待实行现金支付,一律不得赊帐;八是公务接待一般不得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确需赠送礼品的,以本地土特产为主,不得赠送高档贵重礼品。
同时,该县对招待费控制情况实行奖优罚劣,坚持招待费控制情况与单位评先评优、公共经费安排、公共福利挂钩,与相关责任人员工作绩效、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制度,具体包括:一是单位实际招待费低于控制指标的,公务接待费节余部分的30%可作为该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其他转作该单位的办公费用;二是县财政对招待费征收调节资金,在指标控制范围内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10%征收;未经县廉洁自律领导小组审批超过控制总额的,在征收20%调节资金的基础上,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个人分别承担15%,并减少或取消该单位追加的公用经费安排;三是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四是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出现赊帐接待的单位,对责任人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免职。(湖南省嘉禾县纪委 李衍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