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宁夏行政监察工作
民有所盼 我有所为
在宁夏,行政监察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更贴近。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自治区各级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对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政令畅通。
在宁夏,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领域更广阔。如,自治区监察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奋力营造清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尊重规则的人文环境,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灵活便捷、服务发展的金融环境,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同时切实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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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秉持“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民有所求,我有所办”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依法监察的能力,深入推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在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执法监察,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宁夏行政监察机关把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自治区各级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对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对扩大内需项目开展了6次大规模集中检查,检查项目607个,督促整改问题381个,47名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全区3110个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开展了自查和重点抽查,纠正和处理问题621个,立案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组织处理32人。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重点对4个方面24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2个约束性指标进行了监督检查,得到了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自治区监察厅结合宁夏实际,把自治区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政策的落实作为执法监察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中南部地区35万生态移民工程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监督检查150多次,拆除重建不合格移民住房264栋,清退信誉不良施工单位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建议书162份,33名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推动了这项“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自治区政府“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了惠民工程的有效落实。
加强廉政监察,深入推进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把加强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宁夏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工作规划》部署的任务,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既重点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案件,又严肃查处基层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了自治区高级法院原副院长马彦生、宁夏银行原副行长陈宝等违纪违法案件,严惩了腐败分子,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办案理念,认真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占”等问题,特别是那些职级不高影响较大、金额不多性质恶劣、事情不大反映强烈的“三小”案件,维护了群众利益。
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自治区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出台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23项法规制度。各地各部门先后修订反腐倡廉制度2080项,新建897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宁夏监察机关以“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为契机,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突出重点抓廉政风险防控。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范措施,健全内控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全区共查找出风险点106007个,制定防范措施114733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加强效能监察,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
宁夏监察机关把推进绩效管理监察和行政问责作为抓手,促进政府机关改进作风,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2007年9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千人大会部署政府效能建设工作,自治区主席王正伟明确提出要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政府效能,把效能建设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民心工程永抓不懈。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效能建设工作意见》、《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和《效能管理共性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建立了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窗口集中服务机制、行政问责制、效能监察绩效考核评估、电子监察系统等工作机制。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绩效,全面实施效能目标管理,构建了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体系,已连续4年对全区158个部门(单位)和5个地级市进行效能目标考核。自治区监察厅向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监察室并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对服务中心各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实行电子监察,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行政效能的投诉。
2010年,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提出要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宁夏“软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1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党和国家机关、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监察厅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以“营造清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尊重规则的人文环境,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灵活便捷、服务发展的金融环境,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重点的各项工作,着力在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上求突破,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上求突破,在破解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上求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问责,狠抓典型。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工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黄河善谷”慈善项目资金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问责办法,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依据。结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开展,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定了针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公职人员“庸懒散软”行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3个问责办法,发现典型案例88例,478人分别受到了行政处分、免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近5年,全区各级监察机关共实施问责1200多人。
加强纠风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在宁夏,各级监察机关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越是基层监察机关,越是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
以人为本抓治理。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清理兑现农民征地补偿款14.67亿元,清欠偿还农民工工资2.74亿元。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问题资金3亿多元,催缴收回被挪用侵占的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5075.37万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1200多人。推行涉农补贴“一卡通”,对2007年以来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违纪违规案件498起。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有力遏制了不正之风,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创新机制显亮点。不断创新纠风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在全区中小学推行“三免一补”政策,实施南部山区农村小学生“鸡蛋营养早餐工程”和“免费午餐工程”。在全国率先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三统一”政策,使药品、医用耗材中标价格平均分别下降40.71%和45.77%,4年来累计减少群众医药费用支出近20亿元。
民主评议重实效。先后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开办了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栏目)。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走进《百姓关注》节目直播间,与群众“零距离”沟通交流,受理群众投诉或回答群众咨询的问题2400多个,90%以上得到解决。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围绕民主评议,采取多种方式,查找问题、完善制度、着力整改、堵塞漏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宁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