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椒县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三员”作用
近年来,安徽省全椒县在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中,高度重视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制度、抓培训、重监督、强作为,着力发挥村监委会沟通干群的“联络员”、集体三资的“守门员”和信访维稳的“调解员”作用,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是当好沟通干群的“联络员”。村监委会始终把握好自身角色定位,摆正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等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好上情下达,积极建言献策;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兑现、低保户审核、救济款物发放、安置房质量监管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做到“把关不卡关,支持不主持,补台不拆台,到位不越位”。大墅镇龙门村一条断头路20多年来无人问津,群众出行不方便,农户家禽卖不掉。村监委会成立后,进家入户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向村两委提出筹资筹劳、义务修路的意见,被及时采纳。一条长6公里的水泥路3个月顺利完工,不仅解决了群众行路难、致富难的问题,还节约资金15万元。刘兴村监委会在安置房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屋面板未进行抛光织缝,有的线浇面钢筋浇筑不到位,还有以石粉灰替代沙子浇筑混凝土、砌墙红砖没有全部打湿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问题,监委会成员始终坚持原则,及时纠正指出,并责令施工方返工补救,确保了群众能够住上安全房、放心房。仅今年以来,全县村监委会就以各种方式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289条,反映群众利益诉求216件,答复群众咨询878次,为群众办实事163件,架起了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连心桥。
二是当好集体三资的“守门员”。村集体资产究竟有多少?资源发包有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财务报销是不是规范?这些问题是村监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重头戏。全椒县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村监委会作用,推行“5153”工作法,当好集体三资的“守门员”。在“三资”清理中严把五道关口:即村级摸底关、乡镇复核关、村民代表评议关、公示确认关、建立台帐关。全县59个村监委会共核查有异议的问题171个,清理集体“三资”总量为1.58亿元,其中资源性资产面积净增3.37万亩。襄河镇襄河社区北极阁山头有一块25亩的集体土地长期闲置,部分地块已被他人占用甚至出售。村监委会成员了解情况后,及时查阅原始档案,协调有关部门据理力争,最后取得了这块土地的所有权,为村集体增加收益60万元。制定出台一个《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村监委会的监督范围、职责和程序。石沛镇枣岭村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决定将部分山场向外发包。村监委会成员对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竞标人报名审查、现场开标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最后山场以12.48万元成交,高出底价近7万元,受到群众的肯定。村级财务实行“五笔会签,三日会审”制,还群众一笔明白账、放心账。村里每张财务支出发票需由经办人、审核人、村监委会委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五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每月的1日、11日、21日三天,由村两委干部和村监委会委员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集中会审,重点看支出是否合理、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等。两年来,全县村监委会共审核纠退违规报销资金57660元。
三是当好信访维稳的“调解员”。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广大农村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村监委会成员凭借文化水平较高、群众基础较好、为人德高望重的优势,利用田间地头劳动、茶余饭后闲聊、参加列席会议等机会,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时刻关注身边的重点信访人和重点信访事项,及时报告、及时稳控、及时处置,着力将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襄河镇因城市改造建设需要,城中村大部分土地被政府征收,襄河社区不少居民联名上访,要求解决养老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社区监委会快速反应,组织对原襄河村11个村民组土地征用、人口结构和生活现状进行认真核实,并向有关部门递交调查报告,引起了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维护了社会稳定。马厂镇新安村高庙水库因界定水位和承包费用问题,群众和企业发生矛盾。村监委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认真调查核实水位数据,并提议水库进行公开招标发包,避免了一起上访事件发生。全县村监委会成立以来,先后参与处理了土地流转承包、河道非法采沙、房屋征收补偿等方面纠纷152件,成为了社会矛盾的“了望哨”和“减压阀”。(供稿 安徽省全椒县纪委 梁端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