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六措并举”确保《农村基层干部廉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落到实处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下发后,新疆乌苏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督促检查19个乡镇场、185多个行政村队全面开展学习贯彻活动,有效推进了《规定》的落实。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学习贯彻活动。4月初,市纪委组织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成员单位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并结合农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落实意见,对全年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村两委换届,各乡(场)镇在新任村干部培训班,把《规定》作为近期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培训。部分乡镇如哈图布呼镇、甘家湖牧场、塔布勒合特乡等还举办了学习贯彻《规定》专题培训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让乡村干部领会和掌握41个不准。与此同时,市纪委还举办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就督促学习贯彻落实《规定》提出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各乡(场)镇累计培训19期,培训乡村干部1500余人次。培训结束后,还组织了学习《规定》测试,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存入乡村干部学习教育档案。
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各乡(场)及村队镇借助党务、村务公开栏、村队大喇叭等,及时张贴宣传广播《规定》的主要内容,还公开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市各乡(场)镇发放学习《规定》宣传单3200多份,结合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展出黑板报32块。部分村队还在廉政文化墙上对《规定》进行专版宣传,让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人人知晓。
四是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干部廉洁履职。结合《规定》对乡镇和基层站所干部提出的“3项禁止,19个不准”和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提出的“5项禁止,22个不准”,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印发《乌苏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八项制度》,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意见建议征求、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党务公开。从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印发了《乌苏市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针对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生活保障申报、村级公益事业等其他村政事务中容易引发矛盾和问题的关键点位、关键环节,统一编制成浅显直观的30个村级公共事务办理流程图予以下发,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使农村党员干部行为更加规范,村务运作更加阳光透明。印发《乌苏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乌苏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试行)》、《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村级干部“双述双评”制度》等,督促乡村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和履职行为。
五是督促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促进《规定》贯彻落实,乌苏市把学习贯彻《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季考年评,作为对乡村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考核。同时,通过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规定》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守《规定》,接受监督。督促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对照廉洁履行职责的“19个不准”,督促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对照廉洁履行职责的“22个不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自身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自查报告,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规范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从政行为。在深入剖析的同时,全市19个乡(场)镇党委政府以及站所、185个村队干部按照《规定》要求,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和业务职能特点,认真对照《规定》要求,结合任期工作目标在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上做出承诺,并通过公开栏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和村民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六是重视受理群众举报和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乌苏市结合《规定》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两委干部廉洁履职进行监督检查,对是否有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是否有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是否有套取国家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进行检查,确保《规定》落到实处。今年以来,乌苏市纪委对群众反映举报的10件农村干部廉洁履职问题,及时组织进行了查处,有效教育和保护了广大基层干部,维护了农牧民切身利益,增强了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新疆乌苏市纪委 员新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