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统筹推进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研究探索加强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并针对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苏木乡镇纪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进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深入调研 超前谋划
——及早列入议事日程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把加强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列入自治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在深入基层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加强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的建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随即成立调研工作领导机构,选调人员,启动了“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工作。通过制订方案,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8个盟市、40多个旗县、100多个苏木乡镇调研,摸清了全区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基本现状。在广泛征求组织、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和盟市纪委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研究出台《意见》,并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到全区贯彻执行。《意见》紧密结合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苏木乡镇纪检组织不健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实际,对苏木乡镇纪检组织的组织机构、任务职责、规章制度、后勤保障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工作。
完善制度 规范运行
——建立科学有效机制
全区苏木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完成后,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的《意见》和中央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普遍建立完善了苏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了业务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健全了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文印管理和保密制度等在内的内部工作制度,统一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健全了苏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及苏木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上级报告制度以及日常工作、办案纪律、目标激励等工作制度,有效推动了苏木乡镇反腐倡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如:通辽市健全完善了苏木乡镇《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案件查办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使苏木乡镇信访受理、案件查办各项业务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使苏木乡镇干部牢固树立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意识,切实增强了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能力。
强化措施 明确责任
——职能作用全面提升
为统筹推进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以苏木乡镇党委换届为契机,加大对苏木乡镇纪检干部队伍调整、充实工作力度,着力改善苏木乡镇纪检干部结构。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有关领导深入一线,帮助指导基层纪委换届工作,严把入口关,保证了换届后纪检干部队伍质量。在基层纪检干部选配过程中,各地注重补充和吸收年富力强且精通专业知识的人才,使苏木乡镇纪检人员在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业务能力等方面更加合理。
换届结束后,全区所辖12个盟市、101个旗县、732个苏木乡镇中,均按要求成立纪委,配齐配强了苏木乡镇级纪委班子。目前,全区苏木乡镇纪委委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明显得到优化,纪委委员35周岁以下占26%,45周岁以下占85%,所有的纪委书记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纪委委员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4%。
同时,针对苏木乡镇纪检干部队伍调整面较大的实际,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定了《加强苏木乡镇纪检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分6期对全区苏木乡镇纪委干部普遍轮训一次。明确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新任苏木乡镇纪委负责人进行任职培训,盟市、旗县重点对苏木乡镇纪检干部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同时要求各单位要有计划地选派苏木乡镇纪检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截至目前,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已成功举办了5期苏木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共培训苏木乡镇纪委书记900多人次。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要求所属苏木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全部列入年度预算,为苏木乡镇纪委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经费支撑。目前,全区91%的苏木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全部列入年度预算;86%的苏木乡镇纪检干部享受办案人员补贴;67%的苏木乡镇纪委基本达到有牌匾、有公章、有独立的办公室、有专用举报电话、有举报信箱、有办案交通工具、有办案装备等必要的设施。
另外,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专门工作组分中、东、西三片深入到旗县、苏木乡镇两级,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督察指导,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推动了工作落实,基层农牧民群众上访数量明显下降。(记者 付金泉 通讯员 王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