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稻田派出所“七查七看”严抓队伍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全面整肃警风、警纪,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全所民警和辅警人员全身心的投入到十八大各项安保工作中。近期,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稻田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七查七看”措施,严抓队伍管理。
一查人员管理,看队伍遵规守纪是否把住“底线”。 该所把严查禁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作为队伍管理的总抓手,将查找队伍管理存在的漏洞和死角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全面抓好单位内部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隐患,特别是深入查找在酒、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和堵塞各个工作、生活环节和内部安全方面的隐患漏洞;并全面加强对民警和辅警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提醒,真正让禁令、条例落实到日常实际行动中。同时,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全体人员深刻认识违反禁令、条例的严重性、危害性,从思想、纪律、作风上全面剖析、反思,牢固树立“高压线”观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切实从根本上增强全所人员的纪律观念,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二查制度落实,看执行是否到位。该所在严格落实所内一日工作和生活制度的基础上,从“四戒”查起,一戒庸。着力培养全所人员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烈进取心、责任心,坚决抵制无所用心、无所事事、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等庸俗化倾向的侵袭和蔓延;二戒懒。着力培养民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的勇气,坚决改变懒于学习、疏于思考、拈轻怕重和“做与不做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习气;三是戒浮。着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尚,坚决杜绝人浮于事,出工不出力等行为发生;四戒散。着力养成遵规守纪、令行禁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职业习惯,坚决遏制不守规矩、不听招呼、随心所欲、疲沓散漫等消极现象,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三查110接处警,看出警速度及着装、携装等是否规范。该所认真分析和查找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五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和提高接处警能力。第一,从提高责任心查起,解决接处警人员思想认识问题。要求接处警人员结合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和法制观念,使接处警人员真切地认识到接处警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公安队伍的声誉和形象,坚决做到“视警情为命令,视现场为战场”,并切实对照不足,保证做到接警认真,处警到位;第二,从抓民警出警速度查起,促进接处警的规范化和高效率。要求接处警人员尽快到达现场后要及时保护现场、搜集目击证人、固定证据、稳妥处置等,并对处警速度慢的民警及其行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第三,从接警、处警、着装、携装、反馈等环节查起,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要求出警人员对照《接处警工作规范》,明确职责,落实到每名接处警人员;第四,从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抓起,将接处警工作与量化考核相挂钩。不定期对接处警人员接处警情况进行抽查讲评,督促认真落实接处警工作制度,杜绝推诿或拖延出警等不作为行为;第五,从提高接处警人员业务技能抓起,加强岗位练兵,使全所接处警人员全面熟悉公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类警情的处置方法、原则和程序,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辖区地域情况和社情民意,确保接警迅速、出警及时、处警有力。
四查车辆使用,看是否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该所利用班前会、队伍分析会等,在全面强化教育民警遵章守纪的同时,建立实行“谁开车、谁负责”的定人、定责车辆管理工作机制,并及时跟上检查,全面强化车辆管理工作。在车辆使用上,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审批和派车单制度,加强车辆的经常性维护和保养,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打牢民警的思想防线,并以车辆驾驶、严防事故为重点,定期开展自查和全所统一检查、抽查相结合,切实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并对存在隐患的车辆及时进行仔细检修,确保车辆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五查执法执勤,看带班领导是否跟班作业;该所突出发挥班子成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率先垂范,特别是在执法执勤工作中,所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跟班作业”,并及时了解身边人员的思想变化,主动靠上做思想工作。同时,全面加强值班长带班制度,由所长和教导员抓总,确定3名副所长和1名业务骨干民警分别任值班长,负责每天的日常警务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全所民警和辅警人员的日常执法执勤工作质效。
六查值班备勤,看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该所要求值班备勤人员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坚持领导带班制,落实领导和值班长责任,按照三分之一警力执勤、三分之一警力备勤的原则,保证有足够警力在岗在位,同时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保证警令畅通,有效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并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事)件工作预案,加强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制,确保信息畅通、反应灵敏。
七查内部安全,看用电用火及门厅值班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该所坚持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建立健全内部安全制度,安排专人每天负责对办公室、宿舍、伙房等用电、用火进行检查,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严格规定“人走灯灭、下班关机”,对不按规定执行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同时,严格规定在派出所大厅内每天安排专人轮班24小时值守,随时引导群众办理报警、户籍服务等业务,为来所办事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并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稻田派出所 杨光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