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严格规范教育收费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本着“绝不允许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原则,近年来,江苏溧阳市纠风办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着力纠正在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建立保障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监察、物价、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组成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在加强领导的同时,该市持续加大政府投入,2011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每年提高到小学生均550元、初中生均750元,在此基础上,对于学生数在40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补助公用经费,每年补助金额达300万元,保证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该市始终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与各学校签订了《溧阳市教育系统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规范教育收费承诺书》。
二、规范收费行为。学校收费坚持做到“四公开、三设立”。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帐目;三设立,即各学校统一设立校长信访接待日、设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各校认真贯彻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将收费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校务公示栏内进行公开。同时,将全市中小学收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市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统一管理。在教育经费的使用方面,分别出台了《关于学校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溧阳市中小学课桌椅等家具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该市还严格控制学具图书征订的管理,做到了不乱编、乱印复习资料,不硬性推销或强行搭配复习读物,不硬性规定学生购买各类教辅用书、报刊、学具和其他商品等。
三、强化收费管理。为使学校有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教育收费的政策和纪律,近年来,该市制定了《溧阳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出台了《溧阳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为杜绝收费管理漏洞,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制度建设,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违纪必究。
四、拓宽监督渠道。专门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领导、服务对象为监督员,加强对教育行风的监督,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监督员的意见,对教育收费等敏感问题进行有效监督。设立了行风监督热线电话,组织市教育部门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开展政风热线户外面对面、开通政风热线网上面对面等,为基层群众解疑答难,接受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投诉,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市纠风办在全市学校中设立了16所学校为规范教育收费联系点,发挥联系点桥梁纽带和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收费环境。
五、强化专项检查。每年定期组织由纪检监察、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参与的教育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定期进行校长任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对学校收费行为、财务管理、使用资金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为制止教育乱收费起到保证作用。同时,严肃收费纪律,增强惩处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违纪力度。2008 年以来,对构成教育乱收费的5所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5位校长行政处分,有效遏制了教育乱收费现象。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2010年,该市创建为江苏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2010年至今,连续3年实现违规收费零投诉,人民群众对教育行业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江苏省溧阳市纪委纠风室 狄建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