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纪实
在不久前召开的湖北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湖北省鄂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毕华介绍了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服务、保障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的做法与体会,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鄂州市2008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试点城市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在纠风惠民、优化发展环境、严肃执纪上狠下功夫,走出了一条服务、保障“一体化”建设的新路。
在纠风惠民上着力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的落脚点是“惠民生”、“促和谐”。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倾听群众合理诉求当做“第一信号”,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当做“第一任务”,把维护群众利益当做“第一选择”,着力构建纠风惠民的制度机制,努力消除阻碍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的不和谐因素。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干部接访、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开展“进农户、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做到群众说事、干部办事。近三年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接访解决各类问题1500多个,为群众办实事1600余件。
完善涉农事项公示制度。该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设置“公示栏”、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发放“给农民朋友一封信”等措施,详细公示强农惠农补贴项目、享受人员范围、补贴标准等信息;公开并规范涉农收费,落实《农民负担和补贴监督卡》发放和签收回执制度;严禁村组乱集资、乱摊派,防止农民利益受损、农民负担反弹。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健全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比如,他们建立农村“三资”电子化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领导驻村包点责任制,实现“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全覆盖;健全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将村“两委”班子置于村民代表监督之下;建立群众利益关联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在完善乡镇党委书记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基础上,又建立了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防控机制。
在优化发展环境上用力
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离不开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此,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从3个方面用力,助推优化发展环境。
以专项治理为手段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破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审批效能不高的难题,建立了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批两个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不断完善“首问负责、并联审批、封闭运行、超时默许、统一收费、失责追究”的运行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单式收费”的“一条龙”服务。市场准入类项目审批时限由56个工作日缩短为5至8个工作日;项目建设类分阶段审批累计时限由374个工作日缩短为92个工作日。
以治庸问责为抓手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组建3个明察暗访小组,对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中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庸懒散软”问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执法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截至目前,已对11家单位和54名个人采取了问责措施。
以预警防控为目标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对影响和损害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的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实时监控、有效监督。建立市、区、乡、村四级行政环境监测网络,设立26个监测站、373个监测点和480名监测员;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项目建设环境监测网络,根据全市重点项目的分布情况,选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100个项目作为环境监测点。
在严肃执纪上发力
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效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保驾护航。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从“惠民生”、“促和谐”角度出发,构建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机制、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排查机制、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联合办案机制、案件监督检查机制、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做到有诉必查、快查快结,努力消除阻碍城乡统筹改革的不和谐因素。同时,构建信访举报立体化网络,开通免邮资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和信访举报网站,并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通讯地址及统一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
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贪污、挪用、挤占强农惠农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项资金及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09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案件31件,处分27人,追缴冒领补贴75万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为敢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2009年以来,通过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先后为82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了是非,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中建功立业。(田荷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