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信息服务决策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新疆塔城地区纪委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工作网络。地区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室具体办、纪检干部全员上的纪检监察信息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把信息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整体工作中,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一同安排、一同落实、一同检查考核,确保信息工作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为扩大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以地区纪委监察局为枢纽,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地直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委局机关各室为信息点的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同时,全区7个县(市)纪委、55个地直纪检组都分别确定1名班子成员具体抓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并明确1—2名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好、信息敏锐性强的干部担任信息员。目前,全区共有专兼职信息员132人。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整体素质。地区纪委通过采取跟班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并及时与自治区纪委信息处对接,选派人员到自治区纪委信息处进行跟班学习,目前已有2名信息员到自治区纪委信息处跟班学习。同时,还针对县(市)、乡(镇)纪委换届后新任纪检干部多的实际,对全区新任纪检干部进行为期10天的专题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地区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并利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区67名信息员进行了信息业务培训。另外,各县(市)还采取以老带新、结对帮带、稿件点评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信息业务培训活动,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为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地区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通知》,对信息报送的原则、要求、内容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建立了三项信息工作制度机制,即:“一票否决”制度,凡是信息工作不达标的县(市)纪委监察局、地直纪检组和委局机关各室原则上不得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室的评选,相关干部原则上不能评先评优;全员办信息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要求地、县(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每位干部每月写1条时效性强、有价值的信息,每年写1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或针对性强、有思想的调研信息;信息规范化工作机制,制作信息工作流程表,对信息的采编、审批、报送、传输和信息成果的转化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工作规程。
四是加强联系沟通,拓宽信息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四大班子办公室及公、检、法、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交流信息成果,互相学习和借鉴,拓宽信息素材来源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各县(市)纪委还通过聘请记者、大学生村官为特约信息员等方式,向基层和一线延伸触角、扩展网络,壮大信息工作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网络全覆盖。
五是实施目标管理,规范奖惩机制。结合地区实际,修订完善了《塔城地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并将纪检监察信息纳入《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地直各纪检组、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信息报送数量及上级纪委采用数量作出硬性规定,对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奖励机制,实行一稿多酬奖励制度,加大对自治区纪委尤其是中央纪委采用信息的奖励,不断引导、提升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被采用的单位不同,分为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地区纪委三个层次,每条信息分别给予400元、50-30元、20元的奖励。同时规定采用的信息被中央及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自治区领导、自治区纪委领导批示的每条再奖励500元、300元、200元。(新疆塔城地区纪委 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