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政府出台2012年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河南省信阳市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信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今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努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魅力信阳建设提供环境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五项机制”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着力开展对科学决策机制、民生工程督查机制、重大项目运行机制、可持续发展机制、优化经济环境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今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特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责任。
(二)继续精减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对现有的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逐一审核,今年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一周办结制”,进一步简化、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县系统网络化运行,对审批项目逐步实行网上审批。要清理压缩行政收费、规范经营性收费,并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做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库,统一监督。对土地招拍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坚决打击,对不规范操作的实施追究。
(四)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公开制度。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今年年底前乡级以上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五)进一步严格行政经费使用管理。继续实行“三公”经费零增长。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要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实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一律不许入账报销超标准接待、食宿和购买香烟、高档酒和高档礼品的费用;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禁止超标准配备,禁止一人占用多部车辆,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严格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标准。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年底前要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坚持用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要继续开展作风督查,促进“五禁止”、“十不准”规定落实,从严肃工作纪律入手,认真解决疲沓拖拉、效率低下等慵懒散问题。要持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企业环境监测点、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涉企收费“一费制”等制度,要全面落实产业集聚区“四集中”服务和“零阻碍”服务的各项要求。开展重大在建项目联合督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保证重大项目高效顺利实施。
(七)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同时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八)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等,推进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实行“一周办结制”和涉企收费“一费制”。
(九)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建立健全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相关程序和操作规程,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完善问责机制。
(十)加强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认真梳理一遍,查遗补缺,整体推进,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和廉政风险防范。
(十二)坚决纠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
(十三)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将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责任和任务。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本地本部门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本地本部门廉政建设,特别是完成好本地本部门今年所承担的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坚持从严治政,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要强化服务理念。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要统筹推进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都要充分体现和落实反腐倡廉的要求,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力求取得最大效果。要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和监察、审计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以锐意进取的工作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抓紧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