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强调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中央纪委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近年来,河北省唐山市全面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探索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前不久,我们赴唐山市就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进行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为维护党的纯洁性夯实基层基础
——关于唐山市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唐山市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
抓住契机,推进全面覆盖。唐山市根据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要求精神,加强调查研究,提前筹备谋划。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期间,针对当时绝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情况,唐山市纪委明确提出乡镇要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调研小组,按照市直单位、县(市、区)、乡镇、村、国有企业5个层面,分期分批开展座谈走访,找出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足、基层监管对象的分散性导致监管难度加大、基层党组织同级监督不到位等3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借助农村“两委”换届的有利契机,将建立村级纪检委员工作纳入全市村“两委”换届的总体规划之中,加强统筹调度,使这一措施迅速落实到位。
政策引导,完善相关制度。2011年5月,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唐山市纪委监察局迅速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对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并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唐山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市直党的基层组织纪检委员建设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的意见》、《关于落实中纪发[2011]26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党的基层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的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
加强督查,确保贯彻落实。一是建立日报告制度。在换届期间,坚持对纪检组织建设特别是人员配备实行“每日报告”,由各县(市、区)纪委负责,每日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一次进度,发现情况当天研究、当天解决。二是建立月调度制度。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负责,对乡镇纪委建设、农村纪检委员配备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建立巡回督导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先后专门成立了乡镇纪委组织建设督导组、村纪检委员配备督导组和市直及企业基层纪检委员配备督导组,深入一线,就人员配备、职能作用发挥、装备设施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唐山市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主要成效
目前,唐山市191个乡镇100%配备了专职纪检干部,100%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市属国有企业各党组织100%配备了纪检委员。同时,全市5106个行政村党组织99.1%配备了纪检委员,其中,近一半的村纪检委员经选举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
强化了基层“廉政监督”力度,促进了决策公开透明。基层纪检组织在推进唐山市“一通五化”建设,村级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以及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方面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提升了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如某村纪检委员得知本村新当选的书记、主任由于对村务工作缺乏经验,民主决策程序掌握不清,在未履行民主议事程序的情况下,就准备投资20余万元修建农田路的情况后,根据自己在接受培训期间掌握的相关知识,及时向其讲解了村务管理的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和方法步骤,纠正了原来的不适当做法,顺利推进了工作。
加强了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改进了基层干部作风。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充分发挥监督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职责,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向上级纪委反馈干部履职情况,有效改进了基层干部作风。同时,唐山市注重发挥纪检委员独特作用,用更易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做思想工作,有效解决了一些难点问题。如迁西县金信光伏产业项目落户新集镇北董村时,需征用该村部分土地,个别村民不理解,甚至阻挠进场施工。该村纪检委员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组织干部对村民做了细致深入的思想工作,顺利推进了项目开展。
拓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途径,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唐山市注重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信访信息员”和“矛盾调解员”作用,组织纪检委员定期对所在地区和单位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纪检委员及时将群众的诉求和关心的热点问题反映给上级组织,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减震器”、稳定群众情绪的“减压阀”,搭建起联系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如今年以来,原唐海县四农场富康村纪检委员积极发挥信访调解职责,先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50余件。
唐山市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启示
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关键。唐山市根据中央纪委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对基层纪检组织作出规定,明确要求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纪委委员设3至5名,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设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专职干部至少设1名;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的,专职纪委委员至少设1名。同时要求乡镇设监察室,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兼任监察室主任。乡镇纪委、监察室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干部。乡镇纪委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全部实现“九有”,即有机构牌匾、有专用办公室、有信访接待室、有办公电脑和电话、有办案专用设备、有专用档案文件柜、有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有工作证件、有必要的交通工具。
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完善制度是重要保证。唐山市及其各县(市、区)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人员配备上,统一了配备标准、选任程序和任命备案制度。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案件检查工作、案件检查移送和审理工作等方面业务流程。完善了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对每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乡镇纪委承担的创新工作进行“台账式”管理、“法人制”推进、“贡献率”考评、“模式化”推广。
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管好用活是根本要求。唐山市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在规范对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考核奖惩的同时,还从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学习、行为规范、工作总结报告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对乡镇纪委的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农村纪检委员规范化管理二十四条制度》,对农村纪检委员的设立、履职、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今年上半年,唐山市对全市6000多名基层纪检委员全部进行了培训。在增强基层纪检干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运用能力基础上,引导他们发挥好基层“廉政监督员”、“政策宣传员”、“矛盾调解员”等方面作用。
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是根本动力。改革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动力源泉,也是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唐山市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把改革创新的重点放到整合资源力量、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上来,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组织工作力量薄弱以及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中央纪委研究室 姜向红 张弘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