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检察院以创先争优促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自2010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云南省玉溪市检察院以党建促业务发展,以建高素质检察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丰富载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全面发展。
结合教育活动 强化队伍思想建设
针对党员干警的思想实际和检察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支部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及时更新观念、改进方法,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结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举办“学习先进典型、发扬光荣传统、践行执法为民”演讲比赛;参与建党90周年知识竞赛、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合唱比赛,荣获二等奖。
三是以“七个一”为载体,(即进行一次学习动员、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开展一次为民行动、组织一次慰问活动、开展一次植树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开展一次领导点评)积极开展向杨善州同志学习活动,将20余篇体会文章上传至检察局域网交流学习。
四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型检察院。选送检察业务骨干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检察理论与实务、领导素能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办班培训、业务竞赛等方法,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加强理论调研,多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级、省级媒体采用,张德勋检察长拟写的《从培养四种素养入手提升检察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文被省院作为党建经验推荐到高检院,1人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人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信息技术人才,出版1部个人专著。
围绕中心工作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在培育检察特色文化、打造模范机关、建设过硬队伍上下功夫,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从完善长效机制入手,用新思路推进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抓好党员的学习和培训,按照“十六字”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和发展。
二是从落实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党建责任制入手,用新机制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纲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在党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三是从健全党内监督入手,用新措施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制定《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对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廉政风险进行专门评估,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572个,并有针对性地逐个制定风险防范措施635条。
四是创新党员活动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请老同志作革命传统教育专题报告;组织干警赴革命老区、烈士陵园缅怀先辈丰功伟绩,重温入党誓词。
五是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打造特色检察文化。通过党建搭建七大平台,实施文化育检战略,采取六项措施,建设好玉溪检察文化,联合市国税局举办“庆祝建国63周年喜迎十八大检税干警(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联展”,成功举办首届“检察杯”篮球比赛,积极筹备第二届“检察杯”职工运动会。
六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扶贫、新农村建设和“对口援藏”的各项工作。先后选派12名党员干警到联系点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派3名业务骨干到迪庆州维西县检察院挂职。为扶贫联系点、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和“四群”教育活动联系点争取到多个项目,投入和协调资金1200余万元;投入220余万元支持维西县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市院机关干警为抗旱救灾捐款达14.9万元。
依托四群教育 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找准群众工作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把“四群”教育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推手。
一是深入调研,确定具体帮扶重点。由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四群”工作联系点进行调研,在全面了解情况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
二是强本固基,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0余万元的喜乐庄人畜饮水工程已开工建设,年内可投入使用;争取农田水利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用于大树社区农田水网改造;协调资金25万元、水泥200余吨,解决矣文、金山、喜乐庄道路硬化工程。
三是文化兴农,提高农村竞争软实力。争取10万元政策资金支持,强化金山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与民政部门协调,为矣文村争取到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资金30万元(分三年拨付);邀请种植和养殖专家为群众专题讲授专业知识,受教育面达1000人以上。
四是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帮助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1起,协助派出所、司法所调解邻里纠纷2起,配合当地政府解决水源纠纷1起;及时为旱灾严重的罗合白村民小组送去饮用水5000公斤;干警个人自发捐资7000余元帮助困难联系户;慰问困难家庭儿童60多名,发放慰问金12000元;贯彻落实党内帮扶和关怀机制,慰问困难老党员25名,发放慰问金7500元。
五是体验民情,提升干警服务意识。以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知道为突破口,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以支部活动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分批驻村体验民情,从根源上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干警作风有明显改进,执法为民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发挥岗位职能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创先争优,创造新的工作业绩。
一是在服务中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三年来,全市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6件215人,起诉162件299人;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加大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严肃查处破坏帽天山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9件9人,为有效保护国家古生物自然保护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效服务“烟草兴市”战略,2011年起诉涉烟犯罪嫌疑人19人。
二是在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了新进步。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在处理涉检信访中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是在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了新突破。三年来,市院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4件35人。制作5部以玉溪反腐败案例为题材的警示教育片,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组织全市1万5千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
四是在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了新提高。创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机制和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平安创建工作,依法开展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检察机关舆论引导和监督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网上舆情分析研判、重大事件快速反应等机制。
由于认真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措施,玉溪检察工作得到了上级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涌现了大批先进典型。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97个集体、240名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院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市院机关党委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院公诉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被省院表彰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先进集体”;郭发学同志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柏利民同志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吕真连 张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