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市: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
近年来,江苏金坛市适应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根据案件审理的工作性质,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将加强教育、创新机制和强化监督贯穿于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把案件审理职能作用充分引入惩防体系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执纪综合效果。
一、发挥教育职能,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防线
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因此在反腐倡廉教育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该市注重案件审理的教育职能发挥,不断探索创新审理教育方式,丰富审理教育内容,拓展审理教育内涵,延伸审理教育功能,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件审理的治本功能。
1、审理环节党纪教育 该市所有移送审理的案件在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之前,安排审理人员与被调查人员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权利义务,利用与被审查人核对违纪事实,听取申辩意见之机,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教育,帮助被审查人认识错误、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使其能够正确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后果及产生的影响,消除其抵触情绪,从而正确对待组织调查和处理,防止了申诉案件的发生。
2、见面环节疏导教育 在处分决定见面、宣布阶段,注意倾听受处分人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教育,消除对立情绪,帮助提高认识,引导改正错误,指明努力方向。做好政策规定的解释说明,告知涉及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等相关处分决定执行事项,以及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的程序和要求,畅通了受处分人合法权利的保障路径。
3、回访环节长效教育 制定了《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及案发单位进行回访教育的办法》,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每年定期开展“真情回访月”活动。对受留党察看处分或行政重处分人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或行政处分解除期限内至少回访教育一次。回访内容包括听取被回访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吸取的教训和处分后的整改情况,答复被回访人提出涉及本人处分方面的有关问题,了解被回访人所在党组织、单位干部群众对其改正错误及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的反映和评价。真诚与受处分人谈心,注重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帮助提高思想认识,使他们以良好正确的心态对待所犯错误。鼓励回访对象树立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的勇气,积极引导受处分人员甩开思想包袱,以积极的心态,重新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去,极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认识不到位的人员,注重引导他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纪律处分的合理性和改正错误的重要性。几年来,该市采用本人预约、单位座谈、支部疏导、家属旁听等方式有重点地开展了一系列回访。
4、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一是旁听公开审理 该市从2008年开始,借鉴司法审判案件的特点,选择带有典型性或普遍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8件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邀请党员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人员等参加旁听活动,通过旁听公开审理,不仅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而且使参与公开审理的所有当事人和旁听人员亲身经历了党纪国法的再教育。二是普及以案说纪该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利用掌握案例丰富的优势,认真选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施教、以案育人。精心筛选2000年以来发生在本市的26个案例,编写了《以案说纪》警示教育读本,印制了1500份,发放到每个单位和每个党组织。该书分渎职篇、违反财经纪律篇、受贿篇、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篇等5个篇章,每个案例对照党纪条文,结合违纪事实,链接相关法条,逐条分析点评,较好地发挥了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该市还选取了近三年来本市的18个典型案件,制作了《慎用权 葆清廉》警示教育电教片,组织各单位党员干部观看。
二、创新制度建设,保障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制度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硬件”。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做保障,反腐倡廉只能事半功倍。该市纪委为解决好执纪部门对处分人员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被审查人员对党纪国法不熟悉以及基层案件质量不高等实际问题,与时俱进,创新思维,建立健全了多项制度,增强了案件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1、审理助辩制度保障案件审理公正 该市从2008年开始实施审理助辩。为克服当事人担心扩大自己违纪事实的扩散面,助辩人“不敢辩、不想辩、不善辩”等现象,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在助辩案件审理过程做到:一是营造和谐的办案氛围,助辩前主动告知审理助辩参与人员的范围、保证保护个人隐私、保证案件办理的公正性,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助辩中实行“圆桌审理”,让被审查人、助辩人等与审理人员同坐一桌,消除被审查人的心里负担,体会地位平等,充分发表意见和辩护;二是扩大助辩案件范围,除涉及法院刑事判决案件或其他不宜助辩的案件,均允许被调查党员委托助辩人为其辩护;三是扩大助辩人范围,要求助辩人为被调查党员所在的党组织中的正式党员,同时,律师等职业身份,只要是党员的,可以以党员身份参加;四是保障助辩人权利,助辩人可以了解相关案件的证据材料、案情、办案程序,可询问政策法规,可对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提出质疑,提出从轻、减轻或无错处理建议等。这种与审理人员思维互补的审理方式,打牢了证据基础,充分保障被调查人权益,也提高了案件审理的质量。截止目前,该市共对13起案件实施了审理助辩,无一起申诉复查。
2、乡案协审制度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针对乡镇级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办案质量不高的情况,该市在乡镇党组织处分权限不变、乡镇纪委的审理职能不变、乡镇党组织承担的责任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职能,完善相应制度,规范协审工作的范围、程序以及方法步骤等,明确镇区党政组织立案调查的案件直接由所辖的农村工作室初审,市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复查协审。协审中做到三个必须:协审人的审核意见必须经室务会讨论,审理室的协审意见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协助审理意见表》必须及时转交基层办理,切实做到指导到位而不越位。对于需要改变基层定性处理意见的,不把协审意见强加于基层,而是依据事实、证据和党纪政纪条规充分阐明改变基层意见的理由,与基层达成共识。2010年来,该市乡镇案件协审率达到100%,有效提高了基层案件审理质量。
3、审理人才库制度奠定优质审理基础 该市从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实际需要出发,推进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建立了案件审理人才库制度,从全市15个行业40个单位层层筛选,聘请了30名具有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果的同志组建了案件审理人才库,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为每届3年,届满因工作需要也可连任,还专门出台了《金坛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人才库管理办法》,赋予人才库成员相应权利和义务,确定了在审理党政纪案件过程中由案件审理人员和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组成合议组对有关案件进行审理。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责职是:参与审理市纪委监察局重大疑难案件或重要案件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申诉案件;负责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款等依据;负责对案件涉及领域和行业的专业、技术等问题作出解释、评价和说明。同时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还有对审理部门认定的违纪事实、证据及办案程序等内容提出辩护意见,对案件审理程序进行监督。为增强人才库成员的实战能力,该市还组织了3次审理业务知识培训,现人才库成员参与案件审理率达100%,极大提升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监督,严把案审工作的“关口”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有效地监督保证手中的权力能正确行使,保证党纪国法能及时有效地贯彻执行。该市纪委充分发挥案审工作的内部监督职能和执纪督查职能作用,不仅确保了案件查处质量,同时也确保了组织的处分决定及时全面地执行到位。
1、提前介入,增强案审监督的前瞻性 为克服以住审理人员从“死材料”上了解案情的局限性,该市纪委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对五类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审理,即在案件调查阶段就对案件的查办质量进行把关。此举强化了案件监督与管理,缩短了查办案件时间。这五类案件为:两规、两指案件;涉刑案件先期处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重大、疑难案件;领导批示需要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提前介入遵循监督与服务、尊重与配合、参谋与引导的原则。提前介入审理程序分为指定审理人员受理和登记、审理、审理情况反馈、形成初步审理意见四个阶段,要求审理人员3日内完成,并不得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有回避情形的,主动申请回避。两年来,该市共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12个,提出的65条可行性建议均被采纳,无一起申诉,既保障了案件质量,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2、内部抗辩,保证案审监督的公正性 该市在遵循现行审理工作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入抗辩机制,对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存有较大分歧意见的案件采取内部抗辩的方式,由案件调查组和审理组对事实的认定、定性等方面进行相互质证辩论,抗辩过程包括通报分歧意见、举证并阐述理由、双方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审理抗辩作为最后定性的重要参考。通过抗辩,查审双方更深入地交换并统一了意见,加强了对办案程序和审理权的有效监督,最大程度消除案件检查和审理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不足。
3、处理到位,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为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防止处分决定执行中出现打折扣现象,该市一是实行“两证一书”:通过《送达回证》监督处分决定书送达到位,通过《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监督处分决定宣布到位,通过《进档回证》、年度考核表等监督处分决定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年度“拉网式”案件质量检查,将党员干部违纪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发现执行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责令限期落实;三是对涉嫌犯罪党员实行“停职停权留党待处”,涉嫌犯罪党员干部在不宜作出党纪处分(多为开除党籍)决定的情况下,由市纪检机关作出暂停其行使党内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解决了涉刑案件的处理上存在的违纪处理滞后、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江苏省金坛市纪委 吴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