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造假乱象的剖析与防治
目前,一年一度的冬季征兵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多少热血青年趋之若鹜。然而,由于征兵名额有限、门槛严格,并非人人都能如愿以偿。于是,每当征兵时期,一些条件不达标的唯利是图者,为了实现“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梦想”,铤而走险,弄虚作假,无条件地创造“条件”,助长了征兵工作的造假、谋私等不正之风。据调研了解,目前征兵工作中的造假现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年龄造假。根据征兵工作相关规定,应征青年的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20岁之间,特殊条件的可适当放宽。一些没有达到应征年龄或者已超过应征年龄的,为了赶上入伍参军这趟车,想方设法篡改出生年月,提高或者降低实际年龄。年龄造假的主谋是应征者家庭,共同协谋的有应征青年所在地村居委会、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二、学历造假。应征条件一般要求具有高中毕业学历,而实际情况是一些没有读过高中,甚至初中都没有毕业的青年却如愿应征。其“诀窍”就在于编造了假的学历文凭。操作学历造假的部门大多是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机构,也有的是通过造假中介机构。
三、身份造假。主要是为了提高应征青年自身基础,以便在部队有一个好的起步平台,而编造假的共青团员或其它身份。“火线入团”的现象在征兵工作前后一段时间较为突出。这一造假现象涉及的部门主要是共青团组织及有关学校。
四、政审造假。应征青年通过体检合格后,便进入政审阶段。而政审是按比例差额进行的,潜规则也就贯穿其中。当今社会政治上有问题的家庭很少,大家几乎在同一政治层面,政审结果的优劣差异,全凭政审工作组人员说了算。因而政审的过程,也就成了入围青年家庭拼“实力”、拉关系造假的过程。在政审造假中以权谋私,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主要是参与政审的工作人员、地方武装部门干部及县乡村个别干部。
征兵工作中以上种种造假现象存在的原因,不外乎在于主观思想作祟、参军利益诱惑和征兵机制漏洞。“十年寒窗,不如当兵三天”、“不求学业,但求参军”已成为时下许多青年及为人父母者的人生追求。因为寒窗十几年,读穷了家庭,读垮了身心,即便高学历在手也不能保证有个好前程,而当兵参军却越来越受国家和各级政府重视。一旦家中有人入伍当兵,立马便可带来利益。比如,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就嘉禾县而言,城镇每户每年12000至15000元,农村每户每年4500至6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还有1万元的政府奖励;享受优厚的经济和生活待遇:读大学的吃、穿、住等都得自掏腰包,还要缴纳巨额学费,而参军则完全不用担心,一切部队包干,每月还有补贴,退役还有专门的补助金;享受特殊的就业政策:取得安置卡的退役就有工作,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可以得到国家在补贴、贷款、减免税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能参加专门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参与公务员招考、村干部录用和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同大专院校毕业生一样具有竞争资格;等等。正是这诸多利益驱使,读书无用、参军光荣才日受人们追捧,想尽一切办法往当兵这条道上挤。此外,再加上个别参与征兵的工作人员思想不正,把关不严,甚至“抢抓机遇”捞好处,更是让造假当兵者有机可乘。
征兵工作中的造假之风不除,不仅有损兵源质量,影响国防大计,也使腐败漫延。防范征兵造假现象,关键在三把“利剑”:一要严把关。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的相关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应征条件,把好关口,仔细甄别,不打马虎眼。二要树正气。加强群众思想宣传教育,消除蒙混过关、造假当兵的错误认识;加强征兵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以权谋私。三要重打击。对造假应征者,要在经济和政治上给予双重惩处;对顶风违纪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按照党纪国法从严处置,决不姑息。(李衍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