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造住房保障“常州模式”
近年来,江苏常州市率先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建立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形成住房保障“常州模式”。目前,仅市区就有2.16万户低收入家庭享受了廉租房、公共租房、经济适用房,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以住有所居为目标,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住房分层保障全覆盖体系。根据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分别予以保障;在工业园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着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组织实施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着力改善老住宅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建立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出台住房保障“十二五”专项规划,制订《关于加快我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建立住房保障工作组织体系。形成市长负总责,分管市长抓推进,各辖市区、市相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分别成立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的实施机构,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工作网络,为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以政府主导为核心,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发挥政府在项目投资、工程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形成“集中新建、分散配建、定向代建、批量收购、零星收购、园区自建”六管齐下筹集保障房的模式。
积极落实建设用地。在新增建设用地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坚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供应;指导一些工业园区、用工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园区、企业的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
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充分利用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积极向各金融机构争取资金支持;统筹使用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拨款、保障性住房配建指标异地建设费、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资金,支持安居工程建设。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
抓好工程建设质量。以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为原则,坚持市场公开招标,严把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关口,确保把保障房建设成为老百姓满意放心的优质工程。
以加快保障为指向,积极探索房源筹集新渠道
为加快房源筹集速度,突破“集中建设保障房一般需要3年以上的建设周期”的瓶颈,积极探索以租赁社会房源来实施住房保障,开辟了“多、快、好、省”的房源筹集新渠道:“多”就是符合保障房条件的房源多,现登记符合保障房条件的房源就有3000多套;“快”就是房源筹集速度快,保障速度快,目前已收储约1500套房源,近1000户家庭已经入住政府收储的保障房;“好”就是保障性房源更人性化,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可以根据就业、就读及生活习惯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房屋,其生活将更为便利,居住也更有尊严;“省”就是资金投入的保障效率大大提高。由于这项政策的出台实施,加快了房源筹集,确保了全面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比“十二五”规划提前整整三年。
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分配与管理
在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房源分配、后续管理等方面,始终将制度化与人性化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管理服务到位。
切实抓好申请审核。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由街道、辖区、市三级住房保障有关部门重点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在社区、常州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对群众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的申请对象一律取消其申请资格,严把住房保障准入关。
切实抓好房源分配。做到分配三公开:公开房源信息,在网络上提前公布房源位置、户型、面积等情况。公开分配过程,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方便,一般将其安排在较低楼层,其他家庭均通过摇号选房,整个摇号选房过程均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现场监督。公开分配结果,将已安排入住的住房保障家庭有关信息在摇号选房现场和网络上公示,坚持公平正义实施住房保障。
切实抓好后续管理。开展年审工作,对老弱病残实行上门年审;对年审未通过、需要退出住房保障的对象,给予其一定的延长期,实行人性化退出;对于不满足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却满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直接给予办理保障方式转换,做到制度层面的有机衔接和操作层面的无缝对接。
切实抓好物业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水平较好、收费相对较低的物管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提供尽可能完善的社区服务。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小区扶贫帮困活动,对特困家庭物业费给予减免。(夏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