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市审计局四举措强化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吉林省珲春市审计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以教育、制度、监督为主要抓手,以创建“廉洁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惩防腐败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统一思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该局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在依法从审、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年来,该局没有发生过干部职工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惩防体系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审计机关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反腐倡廉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汇报会,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工作,每半年搞一次总结,年终结合岗位目标进行考核。三是领导带头执行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规定,做到严于律已,率先垂范。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实际行动当好表率。四是签订《廉政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加大奖惩力度,规定在廉政建设上任何科室、任何人、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除追究个人责任外,还追究主管领导的连带责任,完不成廉政建设目标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形成了廉政建设人人抓,人人管,人人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局面。
注重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该局结合廉洁自律规定的有关要求,紧贴审计工作实际,以“外抓审计纪律、内抓机关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审计干部政治素质,为实施审计质量监控提供思想保证。建立并坚持每周两次学习日制度,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精神,学习上级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文件,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计干部业务素质,为加强审计质量监控提供审计技术保证。狠抓专业知识的培训,积极鼓励干部参加第二学历再教育和深造,建立激励机制,对取得各种学历、职称资格的干部给予报销各项费用,并物质奖励,有效调动了审计干部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为进行审计质量监控提供监督目标保证。加强审计干部的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新《审计法》,提高了依法审计能力,严格行使国家赋予的监督权,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创新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紧紧围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这个中心,注重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一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订“三重一大”实施意见,凡是涉及重要工作安排、干部人事工作、重大经费开支等都经集体研究决定,积极营造班子成员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的议事氛围。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和保持审计机关“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公正廉洁、勤政高效”的廉政形象。三是制定和完善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审计人员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岗位考核办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审计干部廉政建设制度》等一系列符合审计工作实际的各项廉政制度,严格约束了审计行为,树立了监督防线。(吉林省珲春市审计局 金玉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