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金霍洛旗着力做好“三篇文章”打造更实更优更硬干部作风
今年以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做好“三篇文章”,以更实更优更硬的干部作风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
做好服务中心文章,倡树实干快干作风
加强学习调研,增强忧患意识。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规模轮训干部、经济发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让党员领导干部看到自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真正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树立起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责任,提升工作效能。旗里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目标全部进行了分解细化,每项工作按照职能分工,由旗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能量化的全部量化,有时限要求的全部限期完成。同时,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创新政府部门运行机制,全面深化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推广全程跟踪、绿色通道、项目代理等服务方法,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强力推进。对各项工作严格督查,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积极创新大督查格局,建立健全纪检、组织、党政督查室、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督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深入调研、编发督查简报、电话问询等形式,重点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要活动开展、重大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或系统督查,切实增强监督效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服务群众文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管理工作。以镇为主体,作为一级网络,将社区作为二级网络,将驻社区行政事业单位、商业网点、楼栋、学校全部纳入三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并在网格内配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联防队、志愿者队伍,从而形成“三级六联”社会管理体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制度到岗、管理到户到人的社区管理体系。社区党支部在推行“四权四制”工作法的基础上,创新机制,拓展功能,部分社区挂牌成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民愿接待室”、“妇女之家”等机构。截至目前,各人大代表工作室累计接访各类事件197起,成功答复143起。“民愿接待室”和“妇女之家”累计接待群众200余人次,化解矛盾72起,达到了“小事不出接待室,身边事不出社区”的目的。不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新建、续建、加固中小学和幼儿园34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和名优教师267名。高标准配置教育教学设备,设立教育发展基金和特色学校发展基金,分别募集资金1.5亿元和700万元,教师绩效工资标准达到全市最高,教育教学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率先在全自治区推行全民医保,率先在全国对65周岁以上不能继续工作的老村医给予养老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居全区第一。着力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176万平方米,符合申购条件的100%供应。建立县级领导“五联一包”机制。即采取县级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镇、联系一个嘎查村、联系一个贫困户、联系一个少数民族户、联系一个示范户、承包一个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全旗县级领导与镇、村、党员户、科技示范户、贫困户建立联系点97个,重点做好指导生产、化解矛盾、访贫问苦等工作,让基层群众近距离感受党的温暖和关怀,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做好党的建设文章,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党的委员全体会议制度,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全旗重大问题由全委会研究决定,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重大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事项公示听证等制度,努力实现议事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监督经常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群众代表等不同层面聘请监督员,通过收集反馈意见建议、列席决策会议、监督执行过程等方式,对旗委、政府正职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推行“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即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凭实际用干部。坚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注重在农村一线、项目建设一线、服务一线、信访一线等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一些急、难、险、重岗位上去识别干部、培养干部、检验干部、使用干部,近几年提拔重用的干部中一线岗位的占84.7%,同时对因作为不大、无所作为贻误事业发展的干部,随时“搬椅子、挪位子”,去年以来先后对4名工作能力较差、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受理投诉举报、开展人大政协纪委综合评议、开展专项综合监察等活动,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突出解决个别干部人浮于事、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注重从严执纪,去年以来,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其中行政警告处分9人,行政记过处分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周艳梅 梁宏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