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近年来,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出了一条“以内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中心,以廉政教育、权力监督、政务公开三项制度为抓手,以督导检查为保证”的“131”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了该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县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春利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夯实廉政风险防控根基 构建一个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领导,规范权力监控流程。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流程图》,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监控范围,将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的各个岗位和环节,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和科学评定。
细化岗位,全面排查风险点。按照“谁行使、谁清查”的原则,从岗位、部门、单位3个层级,采取岗位自查、单位联查、请人帮查、部门督察等“四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全员清查,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填写了《填写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表》。
分级监控管理,降低岗位风险。实行了风险公示提醒制度,绘制了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流程图,编制了《重点岗位风险防范指南》,对重点执法岗位进行定期梳理,根据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周期性查找,对风险点及时补充调整,及时公示提醒,让干部随时把握风险点,努力消除风险源,同时划分监控等级实施重点监控。
合理分权,规范权力监督。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基本要求,对权力运行流程按事项和岗位进行细化和分类,优化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工作规范,明确操作要求、时限、权限等标准,避免权力失衡和权力集中,有效防止了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完善三项廉政防范制度
丰富警示教育载体,形成了廉政教育长效机制。组成廉政报告宣讲团,经常性深入相关单位进行廉政教育。以各单位现有资源为载体建立了廉政文化长廊,使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中,眼前常观廉景、胸中常怀廉心、监管常伴廉行,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依托各单位的图书室,建立廉政书屋。共购置150多套廉政音像材料和1000余册廉政书籍,定制了廉政期刊,供干部职工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为使读书活动取得实效,入心入脑,积极开展撰写读书心得和廉政笔记活动,并将优秀文章编辑成册,互相交流,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穿透力。
拓宽内外监督渠道,完善权力全程监控机制。按照科学分权、合理量权、有效制权、及时晒权的原则,构筑“一个中心、四个体系”的内外监控机制,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一个中心:即在县局建立局监测中心,负责全面收集各监测点的监测情况,汇总后形成监测报告报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四个体系:即内部岗位监测、外部企业监测、家庭邻里监测、内助亲属监测四个体系。各试点单位共建立起了71个内部监测点,31个企业廉政风险监测点,25个家庭邻里监测点,39个内助廉政监测点,签定《家庭助廉监测协议书》对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执法形象,生活中的贪污、渎职等不良行为进行八小时内外全程监督。
推行阳光政务,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政务党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对党的重大决策、决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利益分配,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联的敏感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政务公开栏、印制执法手册,公开工作流程、工作职责、举报电话,让群众及时掌握法律规定和工作流程。在服务大厅设置专门咨询台,由业务精湛、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担任咨询员。在办公楼外设立投诉、意见反馈专栏,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投诉、意见建议处理情况及时公开结果,使权力运行全面置于阳光之下,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
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实效 强化“一站式”廉政督导
完善信息报送流程和风险点分析评估制度,把好评估关。在检察院预防科设置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各单位设置风险预警联络员。风险预警联络员按照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将本单位各科室汇总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汇总后,报检察院风险防控办公室;风险防控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进行汇总后,对各单位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科学论证,确保有效防范风险,并形成分析报告反馈给各试点单位。对于部分单位权责不明确、无险可查的现象,采取“重点督查、蹲点主抓、跟踪辅导”等措施进行帮助,确保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实处、取得实效。
完善风险分析和预防调查制度,把好预警关。每季度至少与各单位召开风险分析例会1次,对存在比较突出的风险、苗头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开展警示教育、谈话提醒、完善规章制度等预警对策,最大限度地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将损失降到最低。对于出现较为普遍、发生频率较高、各单位有共性的风险,及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县委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把好处置关。与存在思想道德风险较为普遍的单位,联合开展廉政文化法制教育20余次,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有针对性的问题,由检察机关负责人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引导其进行整改。目前,共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评问题、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约谈环保、国土部门负责人2次。对重大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采取亲临现场进行监督等形式,实地查看风险措施落实情况30余次。针对有关部门在制度制定、执行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风险,提出检察建议10份,并协助其进行整改。对未及时得到防范和控制而演变为职务犯罪的,由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实现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记者 翟岩 通讯员 任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