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区第四纪检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山东省济南市中区第四纪检组结合实际,采取“134”的学习机制,即“一会”、“三学”、“四结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创造新成效。
召开一次归口单位联席会议,传达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纪检组在济南市中区司法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2年度归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及近期召开的省、市、区各级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讲话,把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同时,纪检组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工作,完成好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细化三种学习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纪检组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三学”,纪检组及归口单位党员干部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一是组织视频学。11月8日上午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开幕,纪检组全组人员以网络视频的方式认真收看会议概况,区外侨办、区旅游局、区民宗局、区体育局等13个归口单位分别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中收看开幕式盛况,认真聆听了胡锦涛同志关于《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11月17日上午,纪检组及各归口单位分别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的电视直播;11月29日下午,分别组织集中收听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大精神报告会电视直播,在第一时间并不断加强对十八大精神地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激发了纪检组及归口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座谈讨论学。纪检组采取召开小组例会、集中交流讨论、撰写心得笔记等形式,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的12个部分、蕴含的7大新意、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共开展小组讨论13次,撰写学习心得笔记6篇;区人口计生委、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3个归口单位分别以召开座谈讨论会、政治学习例会、专题会议、党支部理论学习会等形式集中讨论和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党员干部纷纷结合工作就十八大报告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不断拓宽对十八大精神理解的深度、广度和宽度。三是结合实际学。纪检组及各归口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内容,全面领会精神实质,重点把握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实现学习时间、内容、效果的三到位,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以十八大报告提精神、转作风、强质量、提效能、促发展。
做好“四种结合”工作,切实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第四纪检组加强督导,以年底开展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集中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要求归口单位做好“四种结合”工作,切实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一是注意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工作,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注意与集中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全面认真总结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总结经验和不足,准备好监督检查工作材料,注重分类整理、完善档案资料,组织好监督检查工作,注重交流沟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注意与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相结合,认真学习市中区司法局岗位廉政教育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推动本单位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四是注意与宣传工作相结合,要通过简报、互联网、宣传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营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来,济南市中区人口计生委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6.18助福”活动,全面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免费健康检查工作,高质量推进优生检查项目确保免费健康检查全覆盖,为798对育龄群众进行免费查体任务,超额完成51对,为全区免费低保已婚育龄妇女1529人顺利完成查体工作,查体率达99%;市中区司法局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部署会,深入开展“宣讲十八大,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进大学校园等系列活动,共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报告会4场次,受理法律援助咨询30多起,发放法律援助绿卡100余张,发放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5000多份,排查化解居民矛盾纠纷25起;市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倡导“隔夜开水回收”行动,积极示范和带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技能练兵活动,全体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自身素质得到了有效提高,开展“天冷心更暖、爱心送菜农”活动,帮助部分菜农解决白菜滞销难题;市中区文化局举办“庆祝十八大书画摄影展”,为期三天,有200余幅书画摄影作品参展,深入贯彻了十八大精神,将书画家、摄影师眼中的“美丽中国”展示给了人民群众;市中区残联举办了“残疾人布织布手工技能培训班”、“济南市暨市中区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90余个,有170多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用人意向,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