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百姓安居梦
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隐路的范大姐通过摇号获得了安居小区一套一室一厅的廉租房,她感慨地告诉记者:“租房10年搬了8次家,现在终于有了安身地,感谢‘安居工程’,感谢党和政府!”
“安居工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为保障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保障房决策部署落实而采取的惠民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打造了从保障房建设到分配的“一条龙”监督体系。从2010年到现在,全区保障房开工66.22万套,竣工31.23万套,没有一套发生质量或暗箱操作问题。
加强监督“无缝隙” 促“阳光建设”
2010年,广西保障房建设任务为9.57万套;2011年,上升到29万套;2012年,建设任务为24.1万套。保障房工程利润低、要求高,时有开发商不愿承接工程或接手工程后出现拖拉等现象,使得建设进度难以保证。今年5月,自治区保障房开工66859套,开工率为28.15%,进度落后于全国。
现实严峻,唯有迎头赶上。为确保保障房建设顺利,广西加强领导,想方设法加快建设进度、保障建设质量。自治区党委连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强调要确保开工率、确保竣工率、确保完成扶贫攻坚目标、确保质量安全不出问题、确保信息公示公开等“五个确保”目标。自治区与各市层层签订“军令状”,要求各地切实保障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此外,自治区还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倒排工期表,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加强对保障房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纳入纠风专项治理中,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安居工程”。行动立竿见影。截至今年10月底,全区保障房已开工建设22.19万套、竣工12.22万套,双双提前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在确保建设进度的同时,广西对保障房质量加强监督,严格要求,采取“零容忍”态度。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多次开展检查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规范资金监管、住房建设、住房分配等环节,保证项目100%逐套验收、100%落实质量隐患整改,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保障房交付使用。全区各地各部门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对保障房项目的钢筋、防水卷材等进行抽检。南宁市对全市在建的19个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钢筋质量专项检查,发现有34个批次的钢筋不合格,立即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退场告知书》,责令相关施工单位清退“问题钢筋”,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公开”和“严审”并重 促分配公正
保障房的分配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焦点。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打出“公开”和“严审”牌,兼以抽查、审计等手段掌握住户的动态信息,对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售保障房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里。2011年,自治区所有保障房都经过公开的方式进行分配,对发现的700多户违规住户进行了整改和清退。
在“公开”环节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信息系统是“大明星”。自治区充分利用该系统,每月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保障房的建设任务、房源情况、分配办法、分配情况等,及时、主动地将最新的信息传达给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阳光在线·厅长在线》等电视节目,实现干部与群众互动,主动解答群众疑问。
在“严审”环节上,自治区成立了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分配工作专题会议,并根据各地居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情况,全面推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等环节“三审两公示”制度,实行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的“六公开”,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房的准入标准。
落实政策求实效 促群众安居
覃先生不久前入住柳州市融安县浮石镇棚户区改造新区,看着自己的新房,他兴奋地告诉记者:“多亏了政府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我们才能这么快住进新房!”
保民生,理念重要,落实更重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文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六安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建设用地、建设质量、分配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自治区纠风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年度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自治区绩效考核办公室也将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核范围,量化、细化考核办法,促进了全区的保障房建设。
自治区的惠民“脚步”不曾停止。1998年9月,自治区第一个廉租房项目“柳州秀山小区”开始投入建设,到2008年底,自治区建立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并存的住房保障制度;2007年到2011年底,自治区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安置住户60万户,解决了200多万中低收入群众的居住问题。
和风畅八桂,福泽千万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居工程的实施,托起了百姓的安居梦!(记者 赵歧阳 通讯员 于斌 陈群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