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探索基层民主监督新途径
近年来,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着眼于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反腐倡廉网络,在全区46个社区民主选举产生了居务监督委员会,使之成为民意诉求的“直通车”、干群关系的“粘合剂”和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的“防火墙”。社区监委会成立以来,全区信访量下降56.8%,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满意率达到91.6%,为深入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顺应社区新形势,及时组建居务监督委员会
随着社会管理方式的进一步转变,社区承担的社会性事务日益增加,但是由于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社区干部权力过度集中、社区居务公开不够到位、居民监督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社区监督乏力,信访案件不断增多,社区组织在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日渐凸显,从而制约了和谐社区的建设。基于对当前城市社区现状及问题的认识和分析,浑江区纪委本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点面结合,全面推行”的工作思路,探索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使纪检监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向社区延伸,探索出一条基层民主监督的新途径。
浑江区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区居务监督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试点单位的做法,下发了《关于成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和《浑江区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明确组织构成,监委会设置主任1人,委员2人,任期为3年,与“两委”同期同届;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社情;明确回避制度,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不得担任监委员会成员。全区46个社区经过群众推荐、党委把关、民主选举等严格程序,选举产生主任及委员138名,构建起“三委”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
适应社区新要求,规范运行居务监督各项工作
一是规范保障措施。为强化教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实地考察、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使监委会成员了解监督的原因、内容和措施等问题。建立保障机制“六个一”。即:有一个办公场所,做到门口有门牌,办公场所统一悬挂工作职责、有关监督程序等;有一块机构牌,社区门口统一悬挂 “监委会”的牌子;有一枚印章,保证监督权力落实到处;开展一次谈话,督促监委会成员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承诺事项,切实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一套台账,督促各监委会及时记录开展工作情况、参与的重要活动、监督的事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完善一套制度,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监督流程。为规范监委会监督流程,强化监督职能,浑江区相继制作了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社区“三公开”监督、社区财务监督管理、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社区重大事项七步工作法等一批流程图,达到了规范权力运行、方便居民监督、充分发挥监委会职能的综合效果。一些社区干部反映,以前有些事情不知道具体按照什么流程执行,现在有了这些流程图,尤其有了“七步工作法”,心里有了底,事情干起来也就轻松多了。流程规范化,不仅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也维护了居民的利益,让居民从中得到实惠。
三是规范工作机制。实行“三会一报告制”。即:工作例会制度,要求镇(街)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监委会主任每月召集例会,研究分析居务监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社区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社区居务听证会制度,邀请各方代表就居民普遍关心、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听证表决,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实施;协调会制度,对社区成员间利益冲突等复杂疑难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居务协调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各方利益;工作报告制度,监委会每年年终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全体居民代表的监督测评。推行“四定二评一考一创”制度。“四定”即:一定七步决策规则,二定工作职责,三定监督办法,四定公开内容;“二评”即:镇(街)考核评议社区干部和居民投票评议社区干部;“一考”即:每年对监委会工作进行检查、测评和考核,建立实绩档案,将考核结果与误工补贴相挂钩;一创”即:“创群众满意监委会”。
努力取得新成果,助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快了社区民主管理的步伐。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从体制上打破了社区“两委”工作模式,形成了“三委三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利构架和工作体制。由于监督权力不受“两委”制约,从根本上解决了没人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问题,居民的民主权益真正得到了保障和发挥。
二是规范了社区干部的用权行为。抓住居务监督重点,在社区重大决策后,督促“两委”进行党务、居务公开,有效落实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抓住民主定事重点,在社区“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认真监督社区“两委”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抓住财务监督重点,定期对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各社区财务支出票据没有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审核签字,镇(街)财政所一律不予核销。
三是有效实时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的苗头问题,为保护基层干部、维护居民利益和集体利益贡献力量。浑江区建设社区在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工作中,监委会按照监督程序参加两委会议后逐户审查,全程参与监督,否决了3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的低保申请和12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
自建立监委会以来,共调解化解矛盾435件,否决损害居民利益的提案6件,处理遗留问题37件,成功率达到95.8%,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社区信访量大幅下降,监委会被居民亲切地称为“社区小纪委”。(李晓红 王秀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