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蓝山县“3233”机制检验“一把手”勤廉
近年来,湖南省蓝山县结合本地实际,创新设计,探索建立了一套以“3233”为主要内容的勤廉量化考核机制,更加客观地评价党政“一把手”勤政廉政情况,
“3233”是指:1.勤廉评价指数主要包括政治、落实和和谐三大类,其中政治类侧重评价干部掌握理论、政策及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类侧重评价干部落实工作任务的能力;和谐类侧重于评价干部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2.勤廉评价分日常评价和年终综评两个步骤。3.对被扣分者实行“蓝黄红”三级预警。4.在奖惩方面突出“三个结合”。
该县成立“勤廉指数”评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政“一把手”勤廉状况每年集中评价一次,采取百分制计分,分日常评价和年终综评两步。同时,建立廉情监测点、聘请廉情监测员,通过座谈、走访、电话、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定期收集被考核人员勤廉信息。年末,县里将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县“勤廉指数”评价预警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该办公室根据日常考核和年终综评情况,对各部门(单位)勤廉指数进行最终排名,并向社会公开。
该县注重运用考核结果。一是根据勤廉指数得分情况,对有扣分的“一把手”进行三级预警。得分70分至80分之间的,蓝色预警,对其进行廉政谈话,限期整改;60分至70分之间的,黄色预警,下发《警示告诫书》,并对其进行告诫谈话;60分以下的,红色预警,下发《警示诫勉书》,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干部奖惩“三个结合”,即评价结果与激励奖惩相结合,年终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而对达到“蓝黄红”预警的“一把手”,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推荐各类表彰。考核结果与提拔任用相结合,在确定拟提任人选时,近三年“勤廉指数”得分均为优秀等次的,优先使用;连续两年黄色预警的,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使用;连续两年红色预警的,并且群众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或免职。考核结果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对评价中得分较低人员进行重点防控和监管,其间,县纪委定期对重点防控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防控对象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湖南省蓝山县纪委 郭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