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什:千名纪检监督员架起党群“连心桥” 乌什县防腐关口延伸到乡村一线
5月13日,记者来到奥特贝希乡库木布隆村,在村委会的一块“监督组亮相牌”引 起了记者的注意,亮相牌上贴着1名副乡长、1名四老人员、1名党员和1名小队长的照片,每张照片的下方均标注着联系电话和在监督组的职务、职责,据该村支 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艾力·尤努斯介绍,这是去年7月份,乡党委向村里下派的纪检监督组。
向基层党组织和县直单位直接下派监督组,这是去年7月乌什县在全疆率先推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权力监督,筑牢源头防腐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6月和今年3月,该县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分批选派了23名县纪委常委及科室主任,分别担任七乡二镇及32个县直重点单位纪检监督组组长;七乡两镇和县教育局党委也分别向112个村和社区、47个学校选派了纪检监督组,目前全县公开聘请的义务监督员达 到了1023名,县纪委对乡(镇)、县直管钱、管物、管事的重点单位(部门)、乡镇对村和社区、教育局对各学校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 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现了全覆盖,使预防腐败关口延伸到了基层一线。主要目的是加大对被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监督,防止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在行政过程中随意性大,处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民主、程序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党务政务不透明,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
奥特贝希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杨保忠告诉记者,在乡里的每个村,乡纪委都下派了一名乡科级领导或乡纪委委员担任监督组组长,各村监督组的监督员都是由群众推选3到5名熟悉村“两委”工作程序、在群众中有威望、群众公信力强的群众担任,它属于乡纪委直接下派到村的监督组织,不同于村里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不受村党支部管理,直接受乡纪检委领导,主要负责各村“两委”对重大事项决策、财务开支、研究确定各项党的惠民政策受益对象等监督工作。凡是涉及村集体重大事项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村里在召开会议前都要书面通知本村的监督组列席参加,监督组对村“两委”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按照县委关于纪检监督组工作的要求,只要村“两委”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没有通知监督组 参加,不按“一事一议”、“两会两票”、“四议两公开”和村民议事规则程序办理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决策的事项都是无效的,这一举措的实施,有效防止了村“两委”的决策失误,村务公开不够透明,村两委班子监督不到位而产生的腐败问题,同时也促使村级事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乡里选派到村里的监督组在村里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村里的大事小事我们都邀请他们列席参加,村里面的每一件大事、每一笔经费开支都要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按照程序研究执行,有了监督组,村里的各项工作开展更加规范、透明、顺利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也非常支持,误会和矛盾也少了,去年村里到乡政府和县里上访的村民有30多户,今年到现在半年了都没一件,这种情况以前在村里从来没有过。”艾力·尤努斯感慨地说到。
“现在村里的事怎么定的、村里的钱怎么花的,每一笔收支情况公示栏里都写得清清楚楚,一眼就能看明白。”库木布隆村农民阿吾提尼亚孜·卡德尔指着公示栏对记者说。
“下面,我通报一下社区一季度的开支情况,大家有什么意见尽管提。”这是乌什镇九眼泉社区监督组列席召开的社区财务公开会。“以前,我们不知社区的收入情况,也不知社区给我们做了些什么事情,但通过干部一一报帐,我们更清楚了家底,也对社区干部更加信任了。”九眼泉社区居民赛买提·达吾提对召开“财务公开会”征求群众意见十分满意。党务、村务公开的目的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
列席这次会议的乌什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吴忠义是这个社区的监督组组长,他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我们向3个村和5个社区分别选派了一名科级领导干部或镇纪委委员担任各村和社区的纪检监督组组长,每个村和社区也全部建立了由楼栋长、十户长、四老人员、群众代表和党员担任监督员的监督组,他们每周定期列席村和社区的重大会议,监督村和社区对重大事项、资金、人事、重大项目等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在九眼泉社区,低保户怎么定、资金怎么发、保障房怎么分配这样的事,作为社区的纪检监督组组长,社区会前都会事先通知我们监督组列席,经过监督组成员列席监督认可后,社区先在公示栏公示,我和监督员带着社区会议确定的名单在发放和分配过程中全程监督,直接从源头上杜绝了社区在研究涉及集体和群众利益的事过程成中决策不合理、公开不透明、执行不到位,引起群众质疑。”
据吴忠义介绍,在各社区和村级公用经费开支审批方面,都要由县选派到镇的纪检监督组组长和监督员同时对各项账目和资金进行最后审计把关签字,监督组会对采购的每样物品单价与县物价局提供的市场物价表单价核对,物品采购也实行定点采购,所有采购价格全部是按照县物价局提供的市场价结账。他拿出了2012年和2013年镇上的财务开支决议书,每份决议书第一页是纪检监督组审批意见书,背面附有一张包括含有单价的经费开支明细,详细记录了各站所、各村和社区每季度每笔公用经费开支,大到办公电脑、小到一支圆珠笔、一盒订书针,都一一记录在内,“去年一季度全镇五个社区的公用经费是118893元,今年一季度是94800元,同期相比经费开支下降了21%,节约了开支24093元。”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不仅如此,去年全镇涉及房屋拆迁补偿、保障房分配、低保对象确定等问题引发群众到县里上访有1起,到镇上上访的多达30多起,但今年到现在,到镇上上访的仅有1起。有了完善的监督制度作保障,各村、社区都在辖区建立了规范的村(居)务公开栏,按要求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从而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马晓红是县纪委委员,去年6月份被县纪委下派到乌什镇担任纪检监督组组长,每到镇上召开党委会议或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前都会提前半天接到镇党委的邀请函,列席参加会议监督镇党委是否按照规定决策程序、是否落实民主集中制研究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并对镇党委不符合研究程序的行为现场进行纠正;凡是符合决策规则和程序的事项,她都会在镇党委会议记录本上签字认可后才能执行,镇党委再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在镇政府机关和各村、社区公示栏内进行15天以上的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这让群众心里有了一本明白帐,也让大家心里对镇上的工作有了完全透明的了解。她每月还会按照县纪委月汇报制的要求,把当月参加镇党委会研究确定的具体事项、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现场发现和纠正的问题全程详细记录下来,形成监督工作纪要上报县纪委,作为县纪委检查考核、追究责任的依据。
为了规避被监督乡镇或单位及所属系统单位不主动接受或回避监督、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监 督组监督,拒不执行或改变集体决策的,对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损失现象的发生,该县实行了监督工作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由下派的监督组组长向纪委报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等规定事情追究被监督单位责任,为监督组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
据该县纪委副书记李勇介绍,去年针对因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权力和民主监督缺失而带来的大量农村社会矛盾、干群关系紧张问题,结合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该县在全疆率先探索试点,全面推行了面向基层选派监督员工作,确保了村(社区)、乡镇和32个县直单位在召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资金、人事、重大项目等事项研究的会议时能够主动接受县委和广大群众的全面监督。自向基层党组织和单位选派监督组以来,仅县委选派的监督组列席各乡镇、县直重点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事项会议就有574次,监督组审核乡镇村级财务收支39笔,否决不合理支出16万元,先后查处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4起,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及资产经营处置招投标12次,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127条,监督员提交社情民意172条,提供廉政信息570余条,督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19个,化解社会矛盾49起。通过扎实有效地监督,实现了预防腐败关口前移,强化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了有效的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也提升了群众对党委和政府公信力、满意度。(蒋寒雪 李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