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阳县三项制度把关政府投资审计
湖南省桂阳县审计局按照“建设资金投入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要求,实行三项制度,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力度,增强审计的宏观性、时效性和建设性。2010年核减工程造价5454万元,2011年核减工程造价1.12亿元,2012年核减工程造价2.46亿元,有效节省了政府投资成本,提高了政府投资收益,维护了投资和建设领域秩序。
实行重点环节重点把关制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经常出现的“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先低价中标再中途变更抬高工程造价”等问题,对“三个重点”环节实行重点把关。一是重点把关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环节。重点对规范招投标文件、招投标程序、招标办法、规范合同范本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避免了虚假招标或暗箱操作以及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发挥了审计的预防性作用;二是重点把关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环节。《桂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填写“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申请表”,经相关部门会审。对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要求列入审计监督重点对象,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程序,加强了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隐蔽工程环节的管控,防止了损失浪费及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重点把关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环节。重点查看工程类别划分是否合理,工程计价模式是否恰当,有无多计工程量、高套错套定额,材料差价调整、工程造价计算准确与否等,建设资金使用的手续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格、是否按用途使用资金、投资包干节余提取是否合理等,并严格控制预付工程款不得超过70%,特别关注是否超付工程款。
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跟审制
桂阳县紧紧围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资金运用和工程造价三条线,拉长审计“战线”,积极探索跟踪审计的方法和路子,初步形成了阶段跟踪、环节跟踪、现场跟踪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的局面。一是建立审计组与项目建设管理方定期联系制度。项目建设管理方定期将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基础开挖、设备材料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审计组,审计人员及时深入项目现场,对工程材料价格的确定、工程量计算、工程款支付、重大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情况进行跟踪核实,做好跟踪审计记录,为后期竣工结算审计奠定了基础;二是推行跟踪审计意见单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审计建议,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处理的时效性,实现了“边建设、边审计、边纠正、边规范”的工作效果;三是落实阶段跟踪审计报告制度。定期反映项目建设阶段性状况和资金管理运行情况,做到阶段性审计报告和最终审计报告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审计效益,有效满足了党委、政府和社会的需求。
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
桂阳县明确政府投资项目非经审计不得结算,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决算必审制和审计全覆盖,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进一步扩大了政府投资审计覆盖面。一是实行政府审计主导与社会审计参与相结合的“二审定审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用社会中介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制定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招投标办法、质量控制与考核办法、参审人员行为准则等,同时还聘用审计专家和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一起,实行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和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共同进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有效的缓解了当前政府投资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明显不足的矛盾;二是采取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同行。特别关注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聚焦的问题,进行严格仔细审计;三是研发政府投资版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实现了建审软件(清华斯维尔工程审计软件)与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2011版)的无缝联接,使政府投资工程审计更加准确、高效,更好地保证了政府投资审计质量。(湖南省桂阳县纪委干教室 卢望远 刘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