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磁县检察院打造未检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
磁县人民检察院自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来,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2年被团省委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在工作中坚持慎捕慎诉。新刑诉法明确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该院在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在审查案件时从犯罪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年龄、是否为在校学生、是否是初犯、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无监护等方面综合评判是否有羁押的必要,还通过走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学校或单位、派出所、村(居)委会等,考察其是否具备帮教条件,再作出处理决定,总之慎捕慎诉,做到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司法公正。如2012年该院办理的樊某等九人伤害案,九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校学生,有的还是高三学生,为了不耽误其学业,该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在双方互相谅解后,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履行抗诉职能,监督法院审判活动。在审判监督工作中,积极履行抗诉职能,对于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案件,均提起抗诉,保证刑事抗诉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如在办理王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中,王某因有正当防卫情节,其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害人在本案中又有一定的过错,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没有体现从轻处罚的原则,也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院当即提出抗诉。通过履行抗诉职能,有效监督了法院的审判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涉案未成年人逐案建立帮扶档案。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切入点,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案的未成年人逐案建立帮扶档案,落实帮扶责任,大力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孩子们的安全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今年刚满17岁的在押犯李某,2010年因没钱上网,在同伙的教唆下到峰峰实施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又于2012年与同伙盗窃电动车再次触犯法律。该院把其列入重点帮扶对象,因为这样的孩子如果引导不好,出狱后难免还会犯错,造成恶性循环。通过与其多次深入交谈,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表示愿意在监狱好好改造,学个技术,出来后挣钱养家,和别人一样盖房结婚,不让父亲那么辛苦,因为他母亲是智障患者,全家就靠其父亲常年在工地干活挣钱。看着他坚定和渴望被认同的的眼神,办案干警感到很欣慰,目前李某在监狱表现良好。
开展法制宣传并拍摄教育宣传片。自去年以来,该院未检科邀请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干局、心理医生在全县各中学开展法制巡回讲座,赠送法律宣传书籍300余册,赠送法制讲座光盘70余张,主动与有前科或在押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沟通。在此基础上,为了加大未检工作宣传力度,在市院的精心指导下,该院联合县电视台,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法制宣传片的拍摄,现后台制作已基本完成。47分钟的宣传片让人看完很有感触。真人现身说法,给身边的未成年人以警醒。
关爱留守儿童,组建爱心代理妈妈志愿服务团队。面对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问题,该院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入手,在治本上下功夫,积极与妇联、行政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联系,组建爱心代理妈妈志愿服务团队,该院有十三名女干警报名参加,副检察长王宪丽和政治处主任宋丽勤充分发挥法律强项,按照就近结对的原则,分别在磁县东小屋村和北白道村结对帮扶了一名留守儿童,他们都是在校小学生,除了对其日常的关心外,在节假日给其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和学杂费。在送去关怀的同时,也进行法制宣传,使留守孩子学法、知法、懂法,不去触犯法律,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河北磁县人民检察院 乔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