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五项措施确保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中央、自治区、地区相继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之后,布尔津县迅速行动,周密部署、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在健全机制、宣传教育、规范运行上下功夫,建立改进作风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制度、领导带头改作风。制定下发了《布尔津县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实施办法》,对基层调研、公务活动、新闻报道、精简会议文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倡导一线工作,减少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部门之间不宴请,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单位食堂按标准就餐。要求全体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勇做标杆,敢为榜 样。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乡(镇)、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针对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二是学习贯彻,宣传教育肃作风。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组织专题会议带头学习各级党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深刻把握精神实质。依托县委党校、“逢十教育”等载体,采取分期举办科级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班、召开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解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各级党委关于加强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要求,努力提振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信心和活力。开展全县性调研活动,查找在落实工作中存在问题。各乡(镇)、部门(单位)采取会议、广播、网络、文件、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座谈讨论和对照检查,筑牢严格自律防线。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开辟专栏,进行政策解读,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的良好氛围。
三是结合实际、联系群众转作风。一方面,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改进作风同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主动深入各村和群众家中,宣讲十八大精神、一号文件和惠民政策,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形成联系群众常态化、问政于民常态化、为民办事常态化的工作格局。
四是绩效管理、科学评议考作风。将绩效考评工作作为落实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采用绩效自评、指标考评、公众满意度测评、领导评价、察访核验、加扣分考评等方式对6个乡(镇)、49个行政机关工作部门、24个党群部门施绩效考评管理。通过综合考虑乡镇、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对象、工作内容等差异,将全县79个受考核单位分为三个类别进行绩效考核。委托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开展“千人评议机关效能”活动,坚持“谁了解,谁测评”的原则,设计差异化的满意度测评方案,选取不同的测评主体,包括服务对象、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委员、普通群众、效能监督员,设计不同的测评问卷、采取不同测评渠道和方式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价,避免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成为一阵风。
五是明察暗访、加强监督促作风。坚持把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从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抽调专人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办法,对干部考勤、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8小时以外对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进行暗访拍摄,严肃查处节假日、重大敏感时期值班“脱岗”、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私驾、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出动督察人员90人次,开展各类督察18次。发现问题235个,现场督促整改223个,发放督查通报3期,编发督查信息简报13期、整改通知12次。(布尔津县纪检委办公室 孔祥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