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方位防控廉政风险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通过全面梳理行政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实行风险点分类管理、建立风险防控流程、公开防控措施,初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效能,预防和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厘清权力清单,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目标
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责及“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方案全面清理行政职权,梳理执法主体,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依据。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依法确认市级行政权力7969项,区级行政权力11751项,逐个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并明确相关的责任,赋予每项行政权力唯一的身份识别码,汇编市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统一上网公布,切实做到权力取得有据、权责明晰。开展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工作,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固化权力运行程序,绘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100余张,明确各项权力的行使步骤、承办处室、办理时限、投诉举报方式等。市政府还组织了审批权专项清理,取消、调整、下放、暂停了45.32%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全面排查风险,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原则,坚持以规范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为核心,建立完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大廉政风险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力度。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根据单位法定职能和“三定”方案所界定的工作职责,从梳理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入手,依据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全面查找内部管理的“薄弱点”,查摆问题多发的“风险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一是围绕权力运行查找风险点;二是对照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查找风险点;三是从反复发生和普遍发生的问题上查找风险点。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分层查找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开展重点排查、重点防控,确定容易发生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依据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再按照确定的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查找确定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7818个,其中高风险点1555个、中风险点4007个、低风险点2256个,并按照确定的等级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多头并举,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推进源头防控。加大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力度,以制度为支撑,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如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资金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主动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市规划局出台《厦门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针对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容积率管理制定具体措施。市建设与管理局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住房保障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及32个配套文件、25个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构筑廉洁高效保障房建设分配监管体系。
二是推进过程防控。组织各执法部门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经法制局审核后对外公布执行,并将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全市42个行政执法部门共对517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3444条具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条款梳理并细化成10260个行政处罚执法裁量标准。在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同时,逐步将规范的范围向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拓展。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建立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专栏,公开权力清单、职权目录、执法标准及相关制度规定;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实现审批事项的全程网上公开;开通数字电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市数十万数字电视用户均可查询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注重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全程公开,如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立三维立体式网上展示系统,建设、配置过程全程接受监察、公证和媒体监督。
三是推进科技防控。全市网上审批办公系统已完成省、市、区三级联动审批接口开发,实现部门间审批数据共享,全市31个市直行政单位435个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同时,市级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建成并在17个单位运行,既固化了处罚流程,又实现了裁量幅度自动生成及超出处罚标准的预警。逐步扩大电子监察覆盖范围,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投诉电子监察系统等4个电子监察子系统,具备实时预警纠错、风险点监控、绩效评估等功能,对时限异常、程序异常等情况进行实时监察和预警,对各种违规情况进行标注,并根据监察情况对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使行政监察关口前移,实现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全程、实时监控。





































